律師第二次會見筆錄,批捕后家屬能見面不,批捕后不可以會見家屬。
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
【法律依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39條規定: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律師會見筆錄(第二次),偵查期間可以會見嗎,偵查期間一般只有律師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家屬一般不得會見。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后,家屬才可以會見。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詐騙罪律師會見筆錄,偵查期間可以會見嗎,偵查期間,犯罪嫌疑人不可以和家屬見面,只有律師可以會見,一直到判決生效后,家屬才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師憑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就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若人已經被刑事逮捕,家人與朋友們是不能見到他本人的,只用律師才能去看守所會見,家屬要及時請律師去會見犯罪嫌疑人,與之面談,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幫助、確定是否具有從輕或者減輕情節,是否符合犯罪等,爭取從輕處理、維護合法權益。若要辦理會見,要提供委托人(其監護人、近親屬)的身份證,以及委托人與嫌疑人的關系證明(戶口本、結婚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四十八條 罪犯在監獄服刑期間,按照規定,可以會見親屬、監護人。
刑事案件律師會見筆錄,拘留所不讓探視違法嗎,
治安行政、司法拘留,根據《治安拘留所管理辦法》第二十六條,家屬可以探視。刑事拘留,家屬不能探視,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為,經看守所同意,可以轉交文書和傳達信息。
刑事拘留,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職責只是,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
觸犯刑法,被檢察院起訴,需要判刑入獄。關押期間,除律師外一般不許他人會見,也不能使用通訊工具。在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如果想要得知犯罪嫌疑人的情況,請委托律師為你提供法律幫助,只有律師可以去詢問涉嫌的罪名,可以會見嫌疑人。
受賄罪 律師會見筆錄,批捕后能會見嫌犯家屬嗎,
批捕后不可以會見家屬。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第九十三條
公安機關逮捕人的時候,必須出示逮捕證。逮捕后,應當立即將被逮捕人送看守所羈押。除無法通知的以外,應當在逮捕后二十四小時以內,通知被逮捕人的家屬。
刑事律師會見筆錄,刑拘后家屬可以探視嗎,刑事拘留期間犯罪嫌疑人家屬是不允許會見犯罪嫌疑人的,委托律師后,律師可以會見。法律規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律師可以與其會見、通信,其他辯護人經許可后可以,家屬不可以。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刑事案件律師會見筆錄,刑事逮捕以后家屬可以見面嗎,被批捕后是不能會見家屬的,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并提出意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九十三條
販賣毒品律師會見筆錄,詐騙批捕后家屬能見嗎,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會見家屬的,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六條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第三十七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律師初次會見筆錄,批準逮捕后家屬什么時候可以見,犯罪嫌疑人被批捕后是不能會見家屬的,如果家屬想見嫌疑人或者嫌疑人想見家屬,只能由律師進行會見,當事人可以聘請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 辯護律師在偵查期間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代理申訴、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民事律師會見筆錄,刑拘期間家屬可以探視嗎,
刑拘期間家屬不可以探視。
1、刑事拘留期間家屬是不能進行探視的,除律師外一般不許他人會見,也不能使用通訊工具。但是,如果有重要的民事行為,經看守所同意,可以轉交文書和傳達信息。
2、刑事拘留,在偵查階段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偵查機關根據案件情況和需要可以派員在場。律師在偵查階段的職責只是提供法律咨詢、代理申訴、控告,可以會見犯罪嫌疑人。《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