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提取筆錄,檢查婦女的身體,只能由女偵查人員進行嗎,不是的。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二十條規定:
1、進行搜查時,應當有被搜查人或者他的家屬、鄰居或者其他見證人在場。
2、公安機關可以要求有關單位和個人交出可以證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的物證、書證、視聽資料等證據。遇到阻礙搜查的,偵查人員可以強制搜查。
3、搜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進行。
根據《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一十二條關于檢查婦女的身體的規定:
1、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被害人死亡的,應當通過被害人近親屬辨認、提取生物樣本鑒定等方式確定被害人身份。
2、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提取、采集的,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經辦案部門負責人批準,可以強制檢查、提取、采集。
3、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
檢察院提取筆錄,吸毒一次毛發驗的出嗎,可以的。法律規定,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其實從正孚毒檢實驗室了解到,頭發檢測吸毒的時限是可以檢測幾年的,只要頭發的長度夠長,都是能夠追溯的。
《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規范》第十條: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由此可見,派出所頭發驗毒的長度是檢測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頭發檢測吸毒的時限是6個月內的。
公安提取筆錄,派出所頭發驗毒的標準,根據《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規范》第十條: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由此可見,派出所頭發驗毒的標準是檢測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毛發檢測時間是6個月內的吸毒情況。
公安機關提取筆錄,猥褻兒童需要什么證據,公安機關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及時、全面收集固定證據。及時對性侵害犯罪現場進行勘查,對未成年被害人、犯罪嫌疑人進行人身檢查,提取體液、毛發、被害人和犯罪嫌疑人指甲內的殘留物等生物樣本等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條 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 證據包括:
(一)物證;
(二)書證;
(三)證人證言;
(四)被害人陳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
(六)鑒定意見;
(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
(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
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律師提取筆錄,提取毒品的程序,提取毒品應當由作出人員進行,首先對涉案現場,人員以及物品進行勘驗、檢查或者搜查,然后扣押,提取、扣押時,不得將不同包裝物內的毒品混合。并對查獲毒品的原始狀態拍照或者錄像。法律依據:《辦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稱量、取樣和送檢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四條偵查人員應當對毒品犯罪案件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進行勘驗、檢查或者搜查,及時準確地發現、固定、提取、采集毒品及內外包裝物上的痕跡、生物樣本等物證,依法予以扣押。必要時,可以指派或者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在偵查人員的主持下進行勘驗、檢查。偵查人員對制造毒品、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犯罪案件的現場進行勘驗、檢查或者搜查時,應當提取并當場扣押制造毒品、非法生產制毒物品的原料、配劑、成品、半成品和工具、容器、包裝物以及上述物品附著的痕跡、生物樣本等物證。
物證提取筆錄,吸毒發檢規則,根據《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規范》通知,毛發檢測需從發根端截取長度為3厘米以內的頭發,樣本檢測結果為陽性的,表明被檢測人員在毛發樣本提取之日前6個月以內攝入過毒品。只要是在6個月內有吸毒行為,將會受到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五十四條容留他人吸毒罪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
公安檢查筆錄樣本,四個月停止吸毒頭發能驗出嗎,能。頭發檢測吸毒的時限是可以檢測幾年的,只要頭發的長度夠長,都是能夠追溯的。派出所頭發驗毒的長度是檢測發根端3厘米以內的頭發,頭發檢測吸毒的時限是6個月內的。
《涉毒人員毛發樣本檢測規范》第三條 提取毛發樣本時,工作人員應當佩戴一次性手套,使用醫用剪刀或者鋸齒剪刀緊貼被提取人員頭皮表面剪取頭頂后部(如頭頂后部無法提取到足夠頭發的,可選擇離該部位最近的頭部部位)長度為3厘米以內的頭發;長于3厘米的頭發,需從發根端截取3厘米。
電子數據提取筆錄,第一百三十一條刑訴法規定了什么,第一百三十一條刑訴法規定的是關于尸體解剖的程序,規定了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是刑訴法中執行勘驗、檢查的一種程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一條對于死因不明的尸體,公安機關有權決定解剖,并且通知死者家屬到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二條為了確定被害人、犯罪嫌疑人的某些特征、傷害情況或者生理狀態,可以對人身進行檢查,可以提取指紋信息,采集血液、尿液等生物樣本。犯罪嫌疑人如果拒絕檢查,偵查人員認為必要的時候,可以強制檢查。檢查婦女的身體,應當由女工作人員或者醫師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三條勘驗、檢查的情況應當寫成筆錄,由參加勘驗、檢查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者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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