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認筆錄見證人,交通事故責任鑒定分為幾種,
交通事故責任鑒定分為痕跡鑒定、勘驗筆錄、物證等。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指認筆錄制作,稱量毒品的程序,稱量毒品的程序是由兩名以上偵查人員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場并有見證人的情況下進行,一般應在查獲毒品的現場完成,然后制作稱量筆錄,并由稱量人、犯罪嫌疑人和見證人簽名。法律依據:《辦理毒品犯罪案件毒品提取、扣押、稱量、取樣和送檢程序若干問題的規定》第十二條毒品的稱量一般應當由兩名以上偵查人員在查獲毒品的現場完成。不具備現場稱量條件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九條的規定對毒品及包裝物封裝后,帶至公安機關辦案場所或者其他適當的場所進行稱量。第十三條稱量應當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場并有見證人的情況下進行,并制作稱量筆錄。對已經封裝的毒品進行稱量前,應當在有犯罪嫌疑人在場并有見證人的情況下拆封,并記錄在稱量筆錄中。稱量筆錄應當由稱量人、犯罪嫌疑人和見證人簽名。犯罪嫌疑人拒絕簽名的,應當在稱量筆錄中注明。
勘驗筆錄見證人,辨認筆錄見證人簽字的相關規定是什么,辨認時應有2名與案件無關的見證人在場,辨認筆錄應由參加辨認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蓋章。對見證的必須性和見證人的人數作了限定。
法律依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第4條第3項規定:現場勘察必須邀請兩名與案件無關、為人公正的公民作見證人,公安司法人員不能充當見證人。
辨認筆錄 見證人,根據刑訴法規定辨認筆錄要見證人簽字嗎,辨認時應有2名與案件無關的見證人在場,辨認筆錄應由參加辨認的人和見證人簽名或蓋章。對見證的必須性和見證人的人數作了限定。
法律依據:公安部《公安機關刑事案件現場勘查規則》第4條第3項規定:現場勘察必須邀請兩名與案件無關、為人公正的公民作見證人,公安司法人員不能充當見證人。
相片指認筆錄,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內容是什么,
交通事故現場勘察內容主要有:
1、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
2、固定、提取或者保全現場證據材料。
3、查找當事人、證人進行詢問,并制作詢問筆錄。
4、進行其他調查工作。
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提取痕跡、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或者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指認作案工具筆錄,交通事故發生后是否要進行現場勘查,交通事故發生后要進行現場勘查。根據相關法律規定,交通警察應當對交通事故現場開展勘查等調查工作。勘查應當包括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與案件有關的痕跡及物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等方面。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二條交通警察應當對事故現場開展下列調查工作:(一)勘查事故現場,查明事故車輛、當事人、道路及其空間關系和事故發生時的天氣情況。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指認地點筆錄,酒駕證據材料有哪些,交通民警在查辦酒駕過程中,需要具備以下三個方面的證據材料才能對酒駕者進行依法處罰:1.呼氣酒精測試:要嚴格按照《交通警察道路執勤執法工作規范》的要求檢查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檢查中發現機動車駕駛人有酒后駕駛機動車嫌疑的,立即進行呼氣酒精測試,由酒駕者簽字確認;2.現場筆錄;3.現場攝像拍照。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什么案件需要指認現場,出車禍報案了后可以撤案嗎,出車禍報案了后不可以撤案。報警之后,屬于行政案件,除了責任之外,就與當事人無關了。報案人或者當事人沒有權利決定案件的終結,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才有權決定是否撤案。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調查筆錄 現場筆錄,處理交通事故需要公開什么信息,處理交通事故需要公開這些信息:1、公開告知各當事人或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2、公開事故調查事實和證據,出示現場記錄圖、事故照片、檢驗鑒定結論等;3、公開事故責任認定依據和責任認定結論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
現場稱量筆錄,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公開哪些信息,處理交通事故應當公開這些信息:1、公開告知各當事人或委托人的權利與義務;2、公開事故調查事實和證據,出示現場記錄圖、事故照片、檢驗鑒定結論等;3、公開事故責任認定依據和責任認定結論等。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三十三條交通警察勘查道路交通事故現場,應當按照有關法規和標準的規定,拍攝現場照片,繪制現場圖,及時提取、采集與案件有關的痕跡、物證等,制作現場勘查筆錄。現場勘查過程中發現當事人涉嫌利用交通工具實施其他犯罪的,應當妥善保護犯罪現場和證據,控制犯罪嫌疑人,并立即報告公安機關主管部門。發生一次死亡三人以上事故的,應當進行現場攝像,必要時可以聘請具有專門知識的人參加現場勘驗、檢查。現場圖、現場勘查筆錄應當由參加勘查的交通警察、當事人和見證人簽名。當事人、見證人拒絕簽名或者無法簽名以及無見證人的,應當記錄在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