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辯護意見的權利,
你好,感情問題,不屬于法律管轄范疇。
據您描述,也涉及不到刑法。
指導案例 理解與參照,
你好,(一) 與對方進行溝通,要求對方及時還款,對方確因經濟困難,無力一次性全額還款的,可以讓對方先償還一部分借款,同時讓對方出具一份還款計劃書,重新確定還款時間,保護你的債權。
(二) 與對方就還款事項進行協商和解,達成還款協議后,應該簽訂還款協議書防止對方反悔不按照還款協議還錢。
(三) 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如找保證人或提供財產抵押等。
(四)對方不想還錢的,可以發送催款函或委托律師發送律師函;經催款后,對方仍不還錢的,應盡快起訴并申請財產保全。
如你采取以上協商的措施還不能解決糾紛,你還可以采取調解和訴訟的方式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如何理解辯護律師的獨立性,
你好,可以起訴對方侵權。
嚴重的還可以報警。
告對方誹謗。
搶劫罪中暴力的理解,
你好,建議您可以先和對方溝通,讓對方還款,協商不成可以起訴。
民間借貸糾紛案件中,當事人為證明存在借貸關系所提交的證據多為借據、收據、欠條等債權憑證,這些大都屬于書證范疇。當然,債權憑證的表現形式不僅限于法律已列明的“借據、收據、欠條”等形式,還包括能夠證明借貸關系存在的其他證據,如短信、微信、博客、網上聊天記錄等電子數據以及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
(一) 與對方進行溝通,要求對方及時還款,對方確因經濟困難,無力一次性全額還款的,可以讓對方先償還一部分借款,同時讓對方出具一份還款計劃書,重新確定還款時間,保護你的債權。
(二) 與對方就還款事項進行協商和解,達成還款協議后,應該簽訂還款協議書防止對方反悔不按照還款協議還錢。
(三) 要求對方提供擔保,如找保證人或提供財產抵押等。
(四)對方不想還錢的,可以發送催款函或委托律師發送律師函;經催款后,對方仍不還錢的,應盡快起訴并申請財產保全。
如你采取以上協商的措施還不能解決糾紛,你還可以采取調解和訴訟的方式解決。
公然毀壞財物如何理解,
你好,協商不成可以起訴對方違約,要求賠償損失、承擔違約責任。
指導案例17號 理解與參照,
你好,你好,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1、最簡單的方法是電話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并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如果勞動仲裁不予受理或者仲裁不公,還可以在15天內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直接通過法院判決執行。
怎樣算工傷,
你好,向平臺反映。
《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消費者和經營者發生消費者權益爭議的,可以通過下列途徑解決:
(一)與經營者協商和解;
(二)請求消費者協會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
(三)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
(四)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交通事故怎樣查,
你好 ,向勞動部門投訴。
根據法律規定,如果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按照經濟補償金標準的雙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具體的經濟補償標準和計算的方式是:按照勞動者在單位的工作年限,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的經濟補償金;勞動者工作年限在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工作年限不滿六個月的,按照半個月計算。
月工資標準的計算方式是:以勞動關系解除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作為基數。
另外需注意的是,月工資標準也不能無限提高,也是有最高限額的。具體是:如果員工月工資標準,高于當地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三倍,那月工資標準就按三倍計算。
怎樣處理交通事故,
你好,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交通事故怎樣處理,
你好,協商不成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
勞動爭議的解決途徑有以下幾種:
第一、協商程序。協商是指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爭議的問題直接進行協商,尋找糾紛解決的具體方案。
第二、申請調解。調解程序是指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就已經發生的勞動糾紛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的程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在用人單位內,可以設立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負責調解本單位的勞動爭議。
第三、仲裁程序。仲裁程序是勞動糾紛的一方當事人將糾紛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進行處理的程序。申請勞動仲裁是解決勞動爭議的選擇程序之一,也是提起訴訟的前置程序,如果想提起訴訟打勞動官司,必須要經過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四、訴訟程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八十三條規定:“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一方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不起訴,又不履行仲裁裁決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