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被告上訴,團伙作案有人上訴我要怎么辦,按照法院的審判結果服刑。根據上訴不加刑原則,如果控方沒有異議,共同犯罪案件中,一個被告上訴,二審法院對所有的被告都不能加重刑罰。不加重的含義是要么維持原判,要么減輕刑罰。反正不能加重刑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就第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全面審查,不受上訴或者抗訴范圍的限制。 共同犯罪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訴的,應當對全案進行審查,一并處理。
第二百三十七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被告撤回上訴,勞動訴訟的當事上訴需要怎樣的條件,勞動訴訟的當事上訴需要以下條件:在法定的上訴期間內提上訴;上訴主體為原勞動爭議訴訟一審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及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遞交上訴狀;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被告上訴詞,勞動訴訟的當事上訴需要什么條件,第一,只有原勞動爭議訴訟一審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及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訴。
第二,須在法定的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因此,提起上訴一定要把握好上訴期間。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解釋一》第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六條
交通肇事 必要共同被告,上訴人是什么意思,上訴人是指對一審法院的裁判不服,在法定期間內,依照法定程序提請上一級法院對案件進行審理的人。
在我國,一審程序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都享有上訴權,都可通過自己的上訴行為而成為上訴人。
特別需要指出的是,在刑事訴訟中,被告人、自訴人和他們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
有權用書狀或者口頭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經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訴。即上述人員在刑事訴訟中都可以成為上訴人。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職務行為必要共同被告,起訴離婚第一次判決什么時間生效,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如下:1、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2、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也就是說,如果被告缺席,離婚判決書依然會簽發,會通過送達形式給缺席被告。如果缺席的被告15天之內不進行起訴,則判決書生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共同被告同一個律師,上訴是不是一定不加刑,上訴不加刑原則不加刑的原則不是絕對的,存在著兩種例外情況,在《刑事訴訟法》中就有著該規定,只應用于被告一方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但是,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理人民檢察院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案件;或者既有被告人的上訴又有人民檢察院的抗訴,自訴人的上訴的上訴案件,被告人是否加刑不受上訴不加刑原則的限制。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九十條規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審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限制。根據上述規定,上訴不加刑原則,只應用于被告一方上訴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在審判時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
監護人為共同被告,起訴離婚哪天算判決生效日,
離婚判決書生效時間:
1、如果是一審,簽收離婚判決書第2天起算15日,雙方均不上訴的,上訴期滿后(15天)判決書生效;
2、如果是二審,判決書簽收之日起即生效。
也就是說如果被告缺席,離婚判決書依然會簽發,會通過送達形式給缺席被告。如果缺席的被告15天之內不進行起訴,則判決書生效。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六十四條:
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共同被告 一個證據不足,勞動訴訟的當事人上訴需要什么條件呢,勞動訴訟的當事上訴需要以下條件:
1、只有原勞動爭議訴訟一審中的原告、被告、共同訴訟人、訴訟代表人、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及一審法院的判決認定其承擔民事責任的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可以提起上訴;
2、須在法定的上訴期間內提出上訴。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九條規定,當事人雙方不服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作出的同一仲裁裁決,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訴的,先起訴的一方當事人為原告,但對雙方的訴訟請求,人民法院應當一并作出裁決。
當事人雙方就同一仲裁裁決分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后受理的人民法院應當將案件移送給先受理的人民法院。
銀行總公司 共同被告,上訴不加刑原則是什么意思,上訴不加刑原則是指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只有被告一方提出的上訴案件,不得以任何理由加重被告人的刑罰。它是第二審程序中一項特殊原則,其目的在于切實保障被告一方的上訴權。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辯護人、近親屬上訴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第二審人民法院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的案件,除有新的犯罪事實,人民檢察院補充起訴的以外,原審人民法院也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罰。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或者自訴人提出上訴的,不受前款規定的限制。
共同被告 第三人 區別,法院作出的離婚判決書何時生效,1、如果一審法院作出的是離婚判決書,則會因法定上訴期的限制而不能立即生效,需要等待一段時間,待原、被告雙方均在該期限內沒有提起上訴后再正式生效。這個等待期限對于普通離婚案件來說是15日,對于涉外離婚案件來說則是30日。2、如果一審法院作出的是離婚調解書,則不存在上訴期,由離婚原、被告簽收后立即生效。二、第二審離婚案件對于原、被告一方或雙方不服一審離婚判決而提起上訴的第二審離婚案件來說,在上訴期間,第一審離婚判決暫不能生效,需要第二審法院作出維持原判的終審判決后方能立即生效。《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五條規定,最高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以及依法不準上訴或者超過上訴期沒有上訴的判決、裁定,是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