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委會的被告資格,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是附加刑嗎,剝奪政治權利作為附加刑,在死緩、無期徒刑被減為有期徒刑后,仍可繼續獲得減刑,最高人民法院 關于剝奪政治權利的刑罰可否減刑問題的復函 指出:對于判處有期徒刑并剝奪政治權利若干年的罪犯,在徒刑減刑時,剝奪政治權利部分也可以減刑。
辯護人可否詢問被告,起訴離婚需要收集證據,
1、證明當事人(原、被告)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證明被告下落不明的,應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經常居住地村委會、居委會或公安機關的證明。
2、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提出證人,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或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錄音、錄像或居委會、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
3、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
反訴可否追加被告,分公司可否一個人名義簽訂合同,分公司可否一個人名義簽訂合同要看具體的情況而定。分公司雖然沒有獨立的財產和法人資格,但只要分公司經過工商部門的登記后,領取了營業執照,分公司可以作為民事訴訟法上的其他組織成為民事訴訟當事人,對外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紀委材料可否直接作為證據使用,手機通話錄音能證明是雇傭關系可否作為法庭證據,手機通話錄音能證明是雇傭關系可否作為法庭證據:合法的電話通話錄音能做法庭直接證據。但在合法、有效的認定上具有一定的限制:提供電話錄音等證據時,應當盡量用當時錄音所使用的載體。提供原始載體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供復制件。
【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數據;
(六)證人證言;
(七)鑒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村委會能否作為被告,法院起訴離婚要什么證據嗎,關于起訴離婚需要的證據具體如下:(一)證明當事人的訴訟主體資格的證據1、證明原、被告是夫妻關系的證據,如結婚證、婚姻關系證明書、戶口簿以及身份證;2、如涉及構成事實婚姻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出具的證明等各項相關證據;(二)證明婚姻關系破裂的證據1、如涉及家庭暴力,應提交法醫鑒定、報警記錄、證人等相關證據;2、如涉及吸毒、賭博行為的,應提交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涉及行政處罰、刑事犯罪的,應提交有關處罰決定或判決書等;3、如涉及有重婚行為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應提交上述行為相關的結婚證、子女出生證、居住證明、相片、居委會(或村委會)、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等證據。(三)證明由一方撫養子女為宜的證據1、子女戶口、出生證明、身份證;2、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有關居住情況等證據;(四)證明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有共同財產的證據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數據;(六)證人證言;(七)鑒定意見;(八)勘驗筆錄。 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醫療作為被告代理詞,債務部分轉讓需要注意什么,債務部分轉讓需要注意:時效中斷與喪失時效的債權可否轉讓;債權轉讓可否牟利;可撤銷的債權可否轉讓。債權在撤銷權人行使撤銷權之前屬于效力待定的債權,并非當然無效,故也可以轉讓。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八條?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后,債務人對讓與人的抗辯,可以向受讓人主張。?第五百四十九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債務人可以向受讓人主張抵銷:?(一)債務人接到債權轉讓通知時,債務人對讓與人享有債權,且債務人的債權先于轉讓的債權到期或者同時到期;?(二)債務人的債權與轉讓的債權是基于同一合同產生。
分公司能不能作為被告,起訴離婚在哪立案,
一般而言,起訴離婚應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則在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但被告方離開戶籍所在地超過一年的,若一方想要起訴離婚,也可以在被告一方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離婚,這種情況下法院也是會受理的,但是,需要提供被告一方在外地經常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如居住證/社保記錄/居委會派出所開具的證明等。
未成年人能否作為被告,起訴離婚要在哪里起訴,
一般而言,起訴離婚應按照原告就被告原則在被告戶籍所在地法院起訴,但被告方離開戶籍所在地超過一年的,若另一方想要起訴離婚,也可以在被告一方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這種情況下法院也是會受理的,但是,需要提供被告一方在外地經常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如居住證/社保記錄/居委會派出所開具的證明等。
不應作為民事被告,人在外地怎么起訴離婚,
夫妻雙方均不在夫妻戶籍所在地的,若起訴離婚,需要滿足一定的條件。起訴時,需要在被告一方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提起訴訟離婚,法院是會受理的,但是,需要提供被告一方在外地經常居住滿一年的證明材料。如派出所居委會開具的證明,居住證,社保記錄等。
派出所能不能作為被告,刑事自訴案件應該提供的證據,刑事自訴案件應提供的證據有:1、自訴原被告的身份信息;2、所控告的犯罪事實的證據或證據線索,并說明來源;3、所訴案件自行協商的協議,或單位、居委會、公安、檢察部門處理的情況等材料;4、委托代理人訴訟的,應提交委托書,委托書須寫明委托事項和委托權限。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五十條可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材料,都是證據。證據包括:(一)物證;(二)書證;(三)證人證言;(四)被害人陳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辯解;(六)鑒定意見;(七)勘驗、檢查、辨認、偵查實驗等筆錄;(八)視聽資料、電子數據。證據必須經過查證屬實,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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