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決書被告人錯誤,刑事二審庭審程序抗訴的條件是哪些,刑事二審庭審程序抗訴的條件是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確有抗訴的必要性的。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于下列案件,應當組成合議庭,開庭審理:(一)被告人、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對第一審認定的事實、證據提出異議,可能影響定罪量刑的上訴案件;(二)被告人被判處死刑的上訴案件;(三)人民檢察院抗訴的案件;(四)其他應當開庭審理的案件。第二審人民法院決定不開庭審理的,應當訊問被告人,聽取其他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意見。第二審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上訴、抗訴案件,可以到案件發生地或者原審人民法院所在地進行。
抗訴追加被告人,刑事案件中什么是檢察院刑事抗訴,刑事案件中檢察院的刑事抗訴是指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請求重新審理的法律監督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怎樣抗訴,檢察院刑事抗訴最新規定是什么,檢察院刑事抗訴的最新規定為: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各級人民法院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上級人民檢察院對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和裁定,如果發現確有錯誤,向同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從而提起審判監督程序。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
抗訴追加被告人,刑事抗訴申請書怎么寫,刑事抗訴申請書應寫明申請人的姓名、性別、住址等身份信息;申請的具體事項;申請的事實和理由;受理申請的司法機關的名稱;以及申請人的簽名與日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第二百二十九條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的,自收到判決書后五日以內,有權請求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人民檢察院自收到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的請求后五日以內,應當作出是否抗訴的決定并且答復請求人。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抗訴書案例,刑事抗訴哪個部門進行的抗訴,
刑事抗訴是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進行的抗訴。
我國法律規定,如果案件到達了刑事抗訴的階段,是由檢察院的公訴部門進行抗訴的。
如果是未生效的判決裁定,檢察院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如果是已經生效的判決裁定,要啟動再審程序,即由最高檢察院、上級人民檢察院提出抗訴。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規定,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八條
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的時候,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被告人怎樣抗訴,抗訴如何上抗下,抗訴上抗下的程序:檢察院將抗訴書通過原審法院提交上一級人民法院,同時還應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應就抗訴的理由和根據認真審核,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直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下一級人民檢察院的抗訴,并通知下一級人民檢察院。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人民法院的審判實行法律監督的重要形式。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辯護人。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不服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辯護人經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同意,可以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確有錯誤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被告人供述書,什么是刑事案件中的檢察院刑事抗訴,刑事案件中的檢察院刑事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對刑事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按照法定訴訟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并作出改判的一種法律監督活動。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三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對同級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裁定的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民檢察院。原審人民法院應當將抗訴書連同案卷、證據移送上一級人民法院,并且將抗訴書副本送交當事人。上級人民檢察院如果認為抗訴不當,可以向同級人民法院撤回抗訴,并且通知下級人民檢察院。
被告人辯解書,刑事案件中刑事抗訴書是由誰寫,一、刑事案件中刑事抗訴書由人民檢察院來寫。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本級人民法院第一審的判決裁定有錯誤的情況下,在法定時限內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檢察院再提出抗訴的時候,就應該制作刑事抗訴書。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對于人民檢察院依照本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第二款規定作出的不起訴決定,被不起訴人如果不服,可以自收到決定書后七日以內向人民檢察院申訴。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復查決定,通知被不起訴的人,同時抄送公安機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一條
刑事被告人,刑事抗訴是指什么,刑事抗訴是指人民檢察院認為刑事判決或裁定確有錯誤,按照法定訴訟程序,要求人民法院對案件進行重新審理并作出改判的法律監督活動。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確有錯誤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九十四條人民法院應當將判決書送達被告人及其近親屬、辯護人。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不服判決的,有權向上一級人民法院上訴。辯護人經被告人或者其近親屬同意,可以提出上訴。人民檢察院認為人民法院的判決確有錯誤的,應當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
刑事被告人,刑事訴訟的上訴和抗訴有什么區別,
刑事訴訟的上訴和抗訴的區別:
1、上訴和抗訴的主體不同。上訴主體是被告人、自訴人、附帶民事訴訟的原告以及他們的法定代理人;被告人的辯護人和近親屬。抗訴主體是與原審人民法院同級的人民檢察院。
2、上訴不需要任何理由;抗訴必須是人民檢察院認為原裁判確有錯誤。
3、上訴的方式,既可以采用書狀形式,也可以采用口頭形式。抗訴應當提交抗訴書。
4、提出上訴既可以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也可以直接向第二審人民法院提出。
提出抗訴應當通過原審人民法院提出抗訴書,并且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檢察院,不能直接向第二審法院提出。
5、刑事案件上訴不加刑,抗訴沒有規定;
6、上訴只能在一審判決后判決未生效的上訴期內提出;檢察機關抗訴分為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二審抗訴只能在抗訴期內提出,再審抗訴在判決生效后任何時間都可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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