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審判決有錯誤能否啟動再審,高院再審會直接改判嗎,高院可以直接進行改判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的規定,如果高院再審后,認為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導致裁判結果錯誤的,應當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零七條人民法院經再審審理認為,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應予維持。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雖有瑕疵,但裁判結果正確的,應當在再審判決、裁定中糾正瑕疵后予以維持。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適用法律錯誤,導致裁判結果錯誤的,應當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再審判決后是否可以申請再審,對行政訴訟再審案件的處理是如何的,1、人民法院對經過再審案件的審理認為原生效判決、裁定確有錯誤,在撤銷原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的同時,有兩種處理辦法:一是對生效判決、裁定的內容作出相應裁判。二是一裁定撤銷生效判決或者裁定,發回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重新審判。
2、人民法院審理再審案件的,對原審法院不予受理或者駁回起訴錯誤的,應當作出如下處理。
3、再審案件按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的須在3個月內作出裁判;再審案件按照第二審程序審理的,須在2個月內作出裁判。
【法律依據】《行政訴訟法》第八十九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
(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法規正確的,判決或者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裁定;
(二)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錯誤或者適用法律、法規錯誤的,依法改判、撤銷或者變更;
(三)原判決認定基本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的,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
(四)原判決遺漏當事人或者違法缺席判決等嚴重違反法定程序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民事糾紛再審判決不服怎么辦,如何向檢察院提出行政訴訟申請再審,1、再審申請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再審申請人是生效裁判文書列明的當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歸責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書列為當事人,但與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二)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級人民法院;
(三)申請再審的裁判屬于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規定的生效裁判;
(四)申請再審的事由屬于行政訴訟法第九十一條規定的情形。
2、申請再審材料。
申請再審,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審申請書,并按照被申請人及原審其他當事人的人數提交副本;
(二)再審申請人是自然人的,應當提交身份證明復印件;再審申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應當提交營業執照復印件、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身份證明;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能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書復印件的,應當提交情況說明;
(三)委托他人代為申請再審的,應當提交授權委托書和代理人身份證明;
(四)原審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或者與原件核對無異的復印件;
(五)法律、法規規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申請再審,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
(一)再審申請被駁回后再次提出申請的;
(二)對再審判決、裁定提出申請的;
(三)在人民檢察院對當事人的申請作出不予提出檢察建議或者抗訴決定后又提出申請的;
前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人民法院應當告知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檢察院申請檢察建議或者抗訴。
《行政訴訟法》第九十條 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第九十一條 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再審后不服判決怎么辦,刑事申訴難嗎,刑事符合條件的申訴是可以申請的。申請再審或申訴一般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的申請再審或申訴,一般交終審人民法院審查;對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后仍堅持申請再審或申訴的,應當受理。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規范人民法院再審立案的若干意見(試行)》第6條 申請再審或申訴一般由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
上一級人民法院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的申請再審或申訴,一般交終審人民法院審查;對經終審人民法院審查處理后仍堅持申請再審或申訴的,應當受理。
對未經終審人民法院及其上一級人民法院審查處理,直接向上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或申訴的,上級人民法院應當交下一級人民法院處理。
第7條 對終審刑事裁判的申訴,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決定再審:
(一)有審判時未收集到的或者未被采信的證據,可能推翻原定罪量刑的;
(二)主要證據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證明力的;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
(四)據以定罪量刑的主要證據自相矛盾的;
(五)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者違反刑法第十二條的規定適用失效法律的;
(六)違反法律關于溯及力規定的;
(七)量刑明顯不當的;
(八)審判程序不合法,影響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索賄受賄、徇私舞弊并導致枉法裁判的。
第8條 對終審民事裁判、調解的再審申請,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再審:
(一)有再審申請人以前不知道或舉證不能的證據,可能推翻原裁判的;
(二)主要證據不充分或者不具有證明力的;
(三)原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
(四)就同一法律事實或同一法律關系,存在兩個相互矛盾的生效法律文書,再審申請人對后一生效法律文書提出再審申請的;
(五)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者適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
(六)違反法律關于溯及力規定的;
(七)調解協議明顯違反自愿原則,內容違反法律或者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八)審判程序不合法,影響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索賄受賄、徇私舞弊并導致枉法裁判的。
第9條 對終審行政裁判的申訴,具備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再審:
(一)依法應當受理而不予受理或駁回起訴的;
(二)有新的證據可能改變原裁判的;
(三)主要證據不充分或不具有證明力的;
(四)原裁判的主要事實依據被依法變更或撤銷的;
(五)引用法律條文錯誤或者適用失效、尚未生效法律的;
(六)違反法律關于溯及力規定的;
(七)行政賠償調解協議違反自愿原則,內容違反法律或損害國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
(八)審判程序不合法,影響案件公正裁判的;
(九)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時索賄受賄、徇私舞弊并導致枉法裁判的。
冰毒 改變世界,再審開庭與不開庭審理的情形有哪些,再審開庭的情形有:1.依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的;2.依照第二審程序需要對事實或者證據進行審理的等。再審可以不開通的情形有:1.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重的;2.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施行以前裁判的等。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刑事再審案件開庭審理程序的具體規定》第五條
人民法院審理下列再審案件,應當依法開庭審理:
(一)依照第一審程序審理的;(二)依照第二審程序需要對事實或者證據進行審理的;(三)人民檢察院按照審判監督程序提出抗訴的;(四)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原審上訴人)加重刑罰的;(五)有其他應當開庭審理情形的。第六條下列再審案件可以不開庭審理:(一)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但適用法律錯誤,量刑畸重的;(二)197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施行以前裁判的等。二審案由改變的規定,人民法院如何提起再審,(1)由各級人民法院院長提起再審。根據訴訟法規定,各級人民法院院長對本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或調解協議發現確有錯誤,認為需要再審的,應提交審判委員會討論決定。審判委員會接到院長提交的案件后,應進行討論,并依法作出是否再審的決定。一旦作出決定再審,即停止原裁判的執行。在這種情形中,只有人民法院院長才能對錯誤的裁決提請再審,并且還必須向審判委員會提交,由審判委員會決定。院長提交和審判委員會決定,二者相輔相成,只有二者結合起來,才能對案件進行再審。
(2)上級人民法院提起再審。根據訴訟法規定,最高人民法院對地方各級人民法院、上級人民法院以下級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發現確有錯誤的,有權提起再審或指令下級法院再審。
再審案件判決后當事人,刑事自訴案件是否可以申請再審,可以的。
刑事自訴再審需要滿足的條件:
第一,有權申請再審的主體,只能是案件當事人。案件的當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或者上訴人、被上訴人,有獨立請求權第三人及判決其承擔實體義務的無獨立請求權第三人,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依法亦有權代當事人申請再審。
第二,當事人申請再審的對象,只能是人民法院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和調解協議。對于沒有生效的裁判,可以提起上訴,但不得申請再審。
第三,申請再審應當具備法定的事由。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79條規定,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一是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二是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的;三是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確有錯誤的;四是人民法院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裁定的;五是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80條的規定,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提出證據證明調解違反自愿原則或者調解協議的內容違反法律的,可以申請再審。經人民法院審查屬實的,應當再審。
第四,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178條的規定,可受理再審申請的法院是原審法院及原審法院的上一級人民法院,當事人可以選擇其中一個法院提出申請,法院有義務接受。
第五,當事人申請再審必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即在裁判發生效力后兩年內提起。
第六,必須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申請,申請書應當寫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原審法院的名稱、案由及案件編號,當事人爭議的事實和理由,原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認定的事實、理由和適用的法律,申請再審的具體訴訟請求以及申請再審的事實、理由和法律根據。同時,當事人提交申請書,必須附上原審人民法院的判決書、裁定書或調解書的副本。
刑事再審案件判決無罪,行政訴訟二審終審不服怎么辦,行政訴訟中當事人對法院終審裁判認為有錯誤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相關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第九十一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對再審判決不服怎么辦,離婚財產分割問題可以申請再審嗎,
離婚財產分割問題是可以申請再審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09條的規定:當事人就離婚案件中的財產分割問題申請再審的,如涉及判決中已分割的財產,人民法院應依照民事訴訟法第179條的規定進行審查,符合再審條件的,應立案審理;如涉及判決中未作處理的夫妻共同財產,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當事人申請再審一般應向終審人民法院審查提出,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再審申請書或申訴狀;原一、二審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證明原裁判認定的事實確有錯誤的全部證據,同時附有證據目錄、證人名單和主要證據復印件或者照片等。
二審上訴狀改變案由,行政訴訟二審不服什么辦,行政訴訟中當事人對法院終審裁判認為有錯誤不服的,可以申請再審,相關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
第九十條當事人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認為確有錯誤的,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法院申請再審,但判決、裁定不停止執行。
第九十一條當事人的申請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再審:
(一)不予立案或者駁回起訴確有錯誤的;
(二)有新的證據,足以推翻原判決、裁定的;
(三)原判決、裁定認定事實的主要證據不足、未經質證或者系偽造的;
(四)原判決、裁定適用法律、法規確有錯誤的;
(五)違反法律規定的訴訟程序,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
(六)原判決、裁定遺漏訴訟請求的;
(七)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的;
(八)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貪污受賄、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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