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撤案裁定書,交警能羈押人嗎,不能,羈押在法律上是指法院、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把尚未判決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關押在看守所或其他規定場所,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種執行強制措施的方法。
《人民檢察院看守所檢察辦法》第五條
收押檢察的內容:
(一)看守所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的收押管理活動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二)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有無相關憑證:
1.收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否具備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簽發的刑事拘留證、逮捕證;
2.臨時收押異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罪犯,是否具備縣級以上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或者監獄簽發的通緝、追捕、押解、寄押等法律文書;
3.收押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罪犯、判決確定前未被羈押的罪犯,是否具備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
4.收押被決定收監執行的罪犯,是否具備撤銷假釋裁定書、撤銷緩刑裁定書或者撤銷暫予監外執行的收監執行決定書。
(三)看守所是否收押了依法不應當收押的人員。
法院特赦裁定書,判緩刑后又發回重審會收監嗎,判緩刑后又發回重審不會收監。在發回重審期間,法院未判決前是不會的。如果重審判決被告人有期徒刑的,宣判時直接收監執行,如果仍判無罪、免處或緩刑的,則不會收監執行。也就是說,在審理期間是不停止緩刑的執行的,在審理出結果之后才決定是否收監。
執行裁定書有沒有聯系電話,法院收監會提前通知么,法院收監一般不會提前通知,但收監后會通知罪犯的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根據監獄法的規定,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法律依據:《監獄法》第十五條人民法院對被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無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應當將執行通知書、判決書送達羈押該罪犯的公安機關,公安機關應當自收到執行通知書、判決書之日起一個月內將該罪犯送交監獄執行刑罰。罪犯在被交付執行刑罰前,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下的,由看守所代為執行。第二十條罪犯收監后,監獄應當通知罪犯家屬。通知書應當自收監之日起五日內發出。
民事執行裁定書范本,取保候審判實刑后多久收監,公安機關或者檢察機關在辦案過程中對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審的,在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法院可以繼續取保候審。如果法院認為不符合取保候審條件的,可以收監執行。另外,法院作出判決后,如果判處實刑,會當庭予以羈押并收監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九條
執行完畢 制作裁定書,法院判實刑多久收監,當日。法院判實刑的當日開始執行刑期,被判處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監獄或者其他執行場所執行。執行有期徒刑判決以前先行羈押的,羈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原來被羈押的,開庭后會及時收監;原來取保候審的,判決生效以后,法院出具執行書,會被及時收監羈押。
恢復執行裁定書樣式,取保候審開庭沒有收監回家等通知還會收監嗎,視情況而定。取保候審屬于臨時強制措施,如果經法院查明確有犯罪事實,會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會收監執行;如果經法院查明無犯罪事實,則不會收監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六十八條,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罰金執行刑事裁定書,刑事案件開庭沒有判決會被收監嗎,刑事案件開庭沒有判決會不會被收監視情況而定。有可能會在法院開庭審理之前或者開庭審理后即宣布對被告人的逮捕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逮捕,也可能是在法院宣告判決時執行逮捕。如果法院認為可以適用緩刑的,則不會再決定對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執行逮捕,被告人就不會再被收押。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十六條罪犯被交付執行刑罰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的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的判決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沒有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件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齊全或者作出更正;對其中可能導致錯誤收監的,不予收監。
執行異議裁定書范本,異地羈押手續是什么,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憑《拘留證》、《逮捕證》收押。
2.在偵查階段,跨縣級以上行政區域異地羈押的,憑《拘留證》、《逮捕證》以及兩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級公安監管部門的審批手續收押。
3.改變管轄的,憑辦案機關改變管轄的法律文書和指定管轄決定書收押。
4.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國家安全機關、監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執行追捕、押解任務需要臨時寄押的,憑《通緝令》或者縣級以上送押機關的公函,并經寄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收押。
5.抓獲網上在逃人員需要臨時寄押的,憑《全國在逃人員信息系統》中的《在逃人員登記信息表》和電子法律文書的打印件,并經寄押地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批準后收押。
6.判決前未被羈押,一審判決被判處實刑的被告人需要收押的,憑一審判決書和《逮捕證》收押。
7.暫予監外執行條件消失、刑期未執行完畢、需要收監執行的罪犯,憑執行機關的《收監執行通知書》收押。
8.人民法院裁定撤銷假釋、緩刑予以收監執行的罪犯,憑人民法院撤銷假釋、緩刑的裁定書和原判決書收押。
9.再審案件的原審被告人,憑人民檢察院刑事抗訴書或者人民法院再審決定書收押;上級人民法院提審的案件異地開庭,需要臨時羈押在異地看守所的罪犯,異地看守所憑刑事再審的訴訟文書、上一級人民法院決定提審案件的手續收押。
10.判決前已經羈押的罪犯留所服刑的,憑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和人民法院判決書、裁定書、執行通知書、結案登記表收押;判決前未被羈押,判決后需要收監執行刑罰的罪犯,憑人民法院生效判決書或者裁定書收押。
已交付執行刑罰的罪犯,因發現新罪需要解回看守所羈押的,憑《拘留證》、《逮捕證》收押;因其他案件需要解回配合偵查的,憑辦案機關的公函收押。
沒有上述憑證,或者憑證印章不清、憑證的記載與實際情況不符的,不予收押。
《刑事訴訟法》第156條
不予受理執行裁定書,檢察院收監的程序,檢察院不能決定和執行收監。是否收監是由法院決定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收監。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應當及時收監:對于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滿的。對于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變更執行主體裁定書,檢察院收監的程序,檢察院不能決定和執行收監。是否收監是由法院決定的,公安機關負責執行收監。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八條 監外執行的終止
對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及時收監:
(一)發現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有關暫予監外執行監督管理規定的;
(三)暫予監外執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滿的。 對于人民法院決定暫予監外執行的罪犯應當予以收監的,由人民法院作出決定,將有關的法律文書送達公安機關、監獄或者其他執行機關。 不符合暫予監外執行條件的罪犯通過賄賂等非法手段被暫予監外執行的,在監外執行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脫逃的,脫逃的期間不計入執行刑期。 罪犯在暫予監外執行期間死亡的,執行機關應當及時通知監獄或者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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