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家庭糾紛律師,糾紛類型有哪些種類,糾紛類型包括常見糾紛和不常見糾紛,常見糾紛包括:人格權糾紛;離婚糾紛;法定繼承糾紛;所有權糾紛;財產損害賠償糾紛;承包地征收補償費用分配糾紛;土地承包經營權確認糾紛;建設用地使用權糾紛;買賣合同糾紛;房地產開發經營合同糾紛;房屋買賣合同糾紛;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保證合同糾紛;租賃合同糾紛;侵害商標權糾紛;勞動合同糾紛;股權轉讓糾紛;責任保險合同糾紛;人身保險合同糾紛;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醫療損害責任糾紛。
不常見糾紛包括:婚約財產糾紛;離婚后損害責任糾紛;婚姻無效糾紛;撤銷婚姻糾紛;夫妻財產約定糾紛;同居關系糾紛;撫養糾紛;贍養糾紛;收養關系糾紛;監護權糾紛;探望權糾紛;不動產登記糾紛;物權保護糾紛;用益物權糾紛;擔保物權糾紛;占有保護糾紛;知識產權與競爭糾紛;海事海商糾紛。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3條,人民法院受理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其他組織之間以及他們相互之間因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提起的民事訴訟,適用本法的規定。
家庭糾紛律師咨詢,常見股東權益糾紛處理方法有哪些,常見股東權益糾紛處理方法:股東之間相互協商;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他處理方法。常見股東權益糾紛包括:股權確認糾紛;股權轉讓糾紛;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東分配權糾紛;其他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第二百三十四條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家庭糾紛咨詢律師,商業保險的種類有哪些,商業保險的種類:意外險(意外傷害險、意外醫療險);重大疾病險;醫療險;人壽保險(定期壽險、終身壽險等);財產保險(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運輸工具保險、貨物運輸保險等);其他。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五條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一)人身保險業務,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保險業務;(二)財產保險業務,包括財產損失保險、責任保險、信用保險、保證保險等保險業務;(三)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準的與保險有關的其他業務。
常見票據糾紛案例,財產險包括哪些,財產險包括:企業財產保險、家庭財產保險、涉外財產保險、國內貨物運輸保險、機動車輛保險、工程保險、農業保險等。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十一條訂立保險合同,應當協商一致,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外,保險合同自愿訂立。第十二條人身保險的投保人在保險合同訂立時,對被保險人應當具有保險利益。財產保險的被保險人在保險事故發生時,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人身保險是以人的壽命和身體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財產保險是以財產及其有關利益為保險標的的保險。被保險人是指其財產或者人身受保險合同保障,享有保險金請求權的人。投保人可以為被保險人。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或者被保險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承攬合同常見糾紛,常見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有哪些,
常見的房屋租賃合同糾紛主要由以下幾種:
1、拖欠租金或不交租金的違約糾紛。這類糾紛主要是承租人違反租賃合同約定,長期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是房屋租賃糾紛中最為常見的一類糾紛。這一類糾紛產生的原因有很多。很多出租人沒有與承租人簽訂書面合同,只有口頭協議,這是其中的一個原因。此外,合同中對租金約定不明確還有市場價格的變化也是很多承租人拖欠租金或者拒交租金的規避措辭。
2、房屋損害侵權糾紛,這類糾紛是指承租人在租房期間由于不按約定合理使用房產,給出租人帶來房產財物損失的糾紛。當然,也有可能是房屋租賃期間出租房屋本身的質量問題致使出租房屋損毀的,出租人與承租人在房屋損壞責任上產生糾紛。
股權轉讓常見糾紛,房屋買賣有哪些常見的糾紛,房屋買賣常見的糾紛:逾期交付房屋引起的糾紛,逾期辦理過戶手續引起的糾紛,要求返還定金引起的糾紛,要求解除房屋買賣合同或確認房屋買賣合同無效引起的糾紛,因“黑白合同”引起的糾紛。
《民法典》第二百零八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常見票據糾紛案例,房屋租賃糾紛的類型是什么,房屋租賃糾紛的類型:
一、損害賠償糾紛,房地產租賃關系中的損害賠償糾紛同其他法律關系中的損害賠償一樣,主要是由侵權行為引起的。
二、租金支付糾紛,這是最為常見的一種糾紛。
三、其他糾紛。
【法律依據】
《城市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四條,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對享有所有權的房屋和國家授權管理和經營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
家庭房產繼承糾紛律師,股東權益糾紛如何處理,股東權益糾紛可以通過以下方法處理:向調解機構申請調解;股東之間相互協商;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其他處理方法。常見股東權益糾紛包括:股權確認糾紛;股權轉讓糾紛;股東知情權糾紛;股東分配權糾紛;其他糾紛。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條物權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可以通過和解、調解、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第二百三十四條因物權的歸屬、內容發生爭議的,利害關系人可以請求確認權利。
家庭繼承糾紛律師電話,醫療糾紛的常見情形有哪些,醫療糾紛的常見情形有:1、醫療美容損害引起的糾紛。2、診療護理過程所致的醫療糾紛。這類糾紛是醫患糾紛中最常見的一類。3、因患者及其家屬對醫學認知及專業知識局限,或醫務人員的解釋態度等導致他們認為該醫療后果并非正常后果,而發生的糾紛。4、預防、保健、計劃生育損害糾紛等。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條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或者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條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應當向患者說明病情和醫療措施。需要實施手術、特殊檢查、特殊治療的,醫務人員應當及時向患者具體說明醫療風險、替代醫療方案等情況,并取得其明確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說明的,應當向患者的近親屬說明,并取得其明確同意。醫務人員未盡到前款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夫妻家庭矛盾糾紛調解,常見房產糾紛有什么,常見房產糾紛:
一、房屋產權糾紛;
二、房屋買賣糾紛;
三、房屋優先購買權糾紛;
四、房屋租賃糾紛;
五、房屋抵押、典當糾紛;
六、房地產相鄰關系糾紛;
七、房屋拆遷糾紛。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條,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之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條件優先購買的權利;但是,房屋按份共有人行使優先購買權或者出租人將房屋出賣給近親屬的除外。出租人履行通知義務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內未明確表示購買的,視為承租人放棄優先購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