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刑執行的若干意見,刑事訴訟法財產沒收程序是什么,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沒收財產的規定為判處沒收財產的,判決生效后立即執行。有案外人對財產權屬提出異議的,法院應審查。被判財產刑,同時又為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的被執行人時,應先履行民事責任。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三十八條財產刑和附帶民事裁判由第一審人民法院負責裁判執行的機構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三十九條判處沒收財產的,判決生效后,應當立即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四十條執行財產刑和附帶民事裁判過程中,案外人對被執行財產提出權屬異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參照民事訴訟有關執行異議的規定進行審查并作出處理。《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四十一條被判處財產刑,同時又承擔附帶民事賠償責任的被執行人,應當先履行民事賠償責任。判處財產刑之前被執行人所負正當債務,需要以被執行的財產償還的,經債權人請求,應當償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四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執行。受托法院在執行財產刑后,應當及時將執行的財產上繳國庫。
關于財產刑執行規定,沒收財產由誰來執行,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在執行沒收財產刑過程中,涉及到財產的調查、保全及分家析產,再加上被告人家屬不積極配合,通常是困難重重,結果多數是不了了之。再次,沒收財產刑與自由刑之間不具有可轉換性。
財產刑如何立案執行,外地被拘役之后回本地需要報到嗎,外地判的拘役監外執行回居住地必須本人到司法機關報到。
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財產在外地的,可以委托當地人民法院執行。
受托法院在執行財產刑后,應當及時將執行的財產上繳國庫。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解釋新刑事訴訟法司法解釋》第四百四十二條
刑事訴訟法查詢財產,新刑訴法73條規定的內容是什么,該條規定了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后要退還保證金。由法院決定,被告人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有財產刑的會先執行財產刑。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七十三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審期間未違反本法第七十一條規定的,取保候審結束的時候,憑解除取保候審的通知或者有關法律文書到銀行領取退還的保證金。《最高院關于適用《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一百二十四條對被取保候審的被告人的判決、裁定生效后,應當解除取保候審、退還保證金的,如果保證金屬于其個人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書面通知公安機關將保證金移交人民法院,用以退賠被害人、履行附帶民事賠償義務或者執行財產刑,剩余部分應當退還被告人
刑事財產刑執行終結書,附加刑中沒收財產的適用方式是什么,附加刑中沒收財產的適用方式是:1、選科式。刑法分則對某種犯罪或者某種犯罪的特定情節規定為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也就是說既可以適用沒收財產,也可以適用其他刑罰,由法官酌情選擇適用。2、并科式。即在對犯罪人科處生命刑或自由刑的同時判處沒收財產。我國刑法分則對沒收財產在多數情況下作了并科規定。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沒收財產的判決,無論附加適用或者獨立適用,都由人民法院執行;在必要的時候,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執行。
關于財產刑執行操作暫行辦法,沒收并處罰金怎么合并執行,根據法律規定,沒收并處罰金刑合并執行的方式是:如果一個人犯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在判處罰金刑后,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依法對犯罪分子所犯數罪分別判處罰金的,應當實行并罰,將所判處的罰金數額相加,執行總和數額。一人犯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
關于財產刑執行操作暫行辦法,中國死刑的種類,中國死刑的種類有:
一、古代斬首、斷頭臺絞刑、絞殺、投寰、套白狼、立枷、枷項踏刑磔刑、車裂、五牛分尸、五馬分尸、碾刑、火刑、烹刑、油炸、炮烙、點天燈、烤刑、炙刑毒藥、鴆殺、吞金溺刑活埋、坑殺餓刑、幽死、恐怖梨、饑餓面具鈍擊、杖斃、撲殺、金瓜擊頂、石刑穿刺、箭刑、十字架、木樁刑、貫穿刑剝皮肢解、大卸八塊、碎身刑、鋸刑蠆盆、猛獸吃人割喉刑腰斬、剖腹投擲刑車輪刑凌遲處死、戴火項鏈蟲噬、象刑。
二、現代槍決注射電椅斬首絞刑。
《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三條 人民法院在交付執行死刑前,應當通知同級人民檢察院派員臨場監督。
死刑采用槍決或者注射等方法執行。
死刑可以在刑場或者指定的羈押場所內執行。
指揮執行的審判人員,對罪犯應當驗明正身,訊問有無遺言、信札,然后交付執行人員執行死刑。在執行前,如果發現可能有錯誤,應當暫停執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執行死刑應當公布,不應示眾。
執行死刑后,在場書記員應當寫成筆錄。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執行死刑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法院。
執行死刑后,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罪犯家屬。
財產刑,判減刑怎么交罰金,罰金是必須要交納的,應當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無故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五十九條,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無故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經強制繳納仍不能全部繳納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時候,包括在判處的主刑執行完畢后,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以執行的財產的,應當追繳。
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繳納罰金確實有困難的,犯罪分子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減少或者免除。人民法院查證屬實后,可以裁定對原判決確定的罰金數額予以減少或者免除。行政機關對被告人就同一事實已經處以罰款的,人民法院判處罰金時應當予以折抵。
參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百六十條,對判處財產刑的犯罪分子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判決、裁定有執行財產內容的被告人,在本地無財產可供執行的,原判人民法院可以委托其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代為執行。
代為執行的人民法院執行后或者無法執行的,應當將有關情況及時通知委托的人民法院。代為執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將執行財產刑的財產直接上繳國庫;需要退賠的財產,應當由執行的人民法院移交委托人民法院依法退賠。
刑民交叉中的財產執行,刑事責任強制執行怎么處理,在刑事案件中,被告人被判處罰金、沒收財產等財產刑時,被判處罰金的罪犯,期滿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災禍等原因繳納確實有困難的,經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繳納、酌情減少或者免除。罰金在判決規定的期限內一次或者分期繳納。期滿無故不繳納或者未足額繳納的,人民法院應當強制繳納。經強制繳納仍不能全部繳納的,在任何時候,包括主刑執行完畢后,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的,應當追繳。判處沒收財產的,判決生效后,應當立即執行。必要情況下,法院可以會同公安機關共同執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一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百三十九條
執行財產,沒收財產和罰金并罰怎么執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沒收財產和罰金并罰應當合并執行;但是,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這是因為罪犯的全部財產執行后,就沒有額外的財產來執行罰金。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財產刑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三條依法對犯罪分子所犯數罪分別判處罰金的,應當實行并罰,將所判處的罰金數額相加,執行總和數額。一人犯數罪依法同時并處罰金和沒收財產的,應當合并執行;但并處沒收全部財產的,只執行沒收財產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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