毀壞公司財務罪,國企監事是虛職嗎,國企監事不是虛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監事行使檢查公司財務;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等職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轉讓公司財務注意事項,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公司財務負責人的風險:1、刑事上公司非法經營可能會承擔刑事責任;2、民事上經營風險可能要連帶或過錯責任。包括公司的稅務風險;公司高層在開票中(如果開票不是有財務負責人開的話)的不規范引致的發票風險;合同簽署中的財務責任,違反法律的合同的法律風險;財務負責人對費用發票審核不細致造成的報銷風險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條公司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守社會公德、商業道德,誠實守信,接受政府和社會公眾的監督,承擔社會責任。公司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不受侵犯。
侵占公司財務1000,董事與監事誰的權力大,董事是負責公司決策的,監事是監督公司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職務的行為的。二者不是上下級關系。監事可以行使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以及檢查公司財務等職權。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監事的職權如下:(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董事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五)向董事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公司財務犯罪案例,合伙公司財務怎么監管,合伙公司財務的監管方式有:1、合伙人行使查閱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監管公司財務;2、要求執行事務合伙人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3、其他監管方式。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第二十八條由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的,執行事務合伙人應當定期向其他合伙人報告事務執行情況以及合伙企業的經營和財務狀況,其執行合伙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合伙企業,所產生的費用和虧損由合伙企業承擔。合伙人為了解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有權查閱合伙企業會計賬簿等財務資料。
公司財務誤差貪污,個人租房給公司要注意什么,建議注意以下幾點:1、確認代表公司和你簽字的人的身份;看他是否有代表公司簽合同的權力;2、租房合同中必須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約定好房租支付的方式和租賃物維修方式等內容;3、要保留蓋有正規的公司財務章的收款收據。
根據《商品房屋租賃管理辦法》第八條出租住房的,應當以原設計的房間為最小出租單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積不得低于當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標準。廚房、衛生間、陽臺和地下儲藏室不得出租供人員居住。
盜竊公司財務罪,如何確認股東是否出資,股東可以用貨幣、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資產出資。股東出資證明,有公司財務賬冊、公司出具出資證明書、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等不同證明形式;公司財務賬冊、公司出具的出資證明書屬于實質性出資證明,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屬于法定形式上的出資證明。但是《公司法》“驗資機構驗資并出具證明”相關內容已被取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對評估作價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侵占公司財務罪,法定代表人和監事誰的責任大,
法定代表人和監事的責任內容不同,無法比較大小。
監事的責任包括檢查公司財務、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等。法定代表人的責任主要是以單位名義進行外務活動。
根據《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
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公司財務;
(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
(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
(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
合伙公司財務如何管理,公司監事承擔什么責任,公司監事承擔以下責任:1、監督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2、檢查公司財務;3、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4、公司監事承擔的其他法定責任。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行為公司財務的書,監事會決議做什么,監事會決議做以下職責:1、監督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2、檢查公司財務;3、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4、監事會決議應當履行的其他職責。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個人與公司財務糾紛,監事會有什么職責,監事會有如下職責:對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檢查公司財務、對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等。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三條監事會、不設監事會的公司的監事行使下列職權:(一)檢查公司財務;(二)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的行為進行監督,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公司章程或者股東會決議的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出罷免的建議;(三)當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損害公司的利益時,要求董事、高級管理人員予以糾正;(四)提議召開臨時股東會會議,在董事會不履行本法規定的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職責時召集和主持股東會會議;(五)向股東會會議提出提案;(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定,對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提起訴訟;(七)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