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竊電纜線辯護詞,盜竊罪在法庭上如何辯護,通常盜竊罪的辯護首先應做無罪辯護,如確有證據證明已經構成盜竊罪成立,那么應考慮如何可以從輕處罰。辯護詞要依據案情來寫,不同的盜竊案件,辯護詞怎么寫對判決的結果變得尤為重要。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盜竊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的規定:"盜竊違禁品,按盜竊罪處理的,不計數額,根據情節輕重量刑。盜竊違禁品或犯罪分子不法占有的財物也構成盜竊罪。"
盜竊證據不足辯護詞,慣偷盜竊罪辯護詞怎么寫,慣偷的盜竊罪辯護詞可以從兩大部分進行敘述:第一部分,說明被告人對起訴書指控的違法犯罪行為沒有異議;第二部分,說明被告人某某某已被對方原諒并有悔過體現已對社會的危害性不大,具有法定與酌定從輕、減輕處分的情節。
《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二百六十五條以牟利為目的,盜接他人通信線路、復制他人電信碼號或者明知是盜接、復制的電信設備、設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盜竊用電辯護詞,不構成共同犯罪的辯護方式有哪些,
不構成共同犯罪的辯護方式有如下幾種:
1、關于態度問題:辯護人從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幫助審判機關弄清案情,從而作出公正判決,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2、關于辯護的內容:這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案情,突出主要觀點,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觀點被沖淡。有的應從認定事實上進行辯護,有的應從適用法律上進行辯護,有的則應在適用刑罰方面,有所側重,或者還應該從別的方面進行辯護。不管從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觀點。辯護詞寫得好壞,不在于篇幅長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觀點,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3、是關于辯護詞的格式: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說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了辯護詞的基本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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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刑事辯護詞范文
XXX律師事務所接受XXX的委托,指派我擔任本案被告人XXX的辯護人,為其辯護,并經其確認。接受委托后,辯護人查閱了案卷,會見了被告,并作了必須的調查,因而對本案有一個概括性的了解。又經過剛剛的庭審調查、質證,使辯護人對本案的實質有一個更全面、更客觀的認識。辯護人發表以下辯護意見,誠望合議庭采信。
第一、被告人XXX的法定情節
1、 XXX提供偵破XXX、XXX、XXX、XX、XXX盜竊案的重要線索,該案已進入司法程序,因此被告人XXX具有立功情節。
2、 XXX如實供述公安機關尚未掌握的罪行,據XX舉報(29頁),XXX曾于2006年12月下旬在大團盜竊電力線一次。XXX到案后,不僅如實供述這次犯罪,還向公安機關如實供述自己另外兩起盜竊電線的犯罪事實(第4頁),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4條之規定,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3、 XXX揭發同案犯XXX、XXX犯罪事實,XXX到案后,如實供述了其與XXX、XX兩次盜竊電線的犯罪事實,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處理自首和立功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之規定,可以酌情予以從輕處罰。
第二、關于本案的定性問題
我們認為:XXX不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構成盜竊罪,理由如下:
1、《刑法》118條、《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5號)第3條等規定都說明破壞電力設備罪須以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為前提:本罪侵害的主要客體是公共安全,即國家或社會不特定的人身和財產權益的安全。這里的“不特定”是社會公共安全的重要特征,它指犯罪行為是針對大多數難以辨別的社會公眾而言的。犯罪行為所產生的嚴重后果是行為人難以預料的。破壞電力設備行為最終所侵害的后果是不特定的,或足以致不特定人的生命、健康或財產受到損害。這里的“不特定”不是行為人主觀目的或動機上的不特定,而是客觀損害后果上的不特定。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電力設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法釋〔2007〕15號)應比《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破壞電力設備罪幾個問題的批復》優先適用。我們認為從時間上優先,因此對該案的定罪我們建議不能直接套用最高檢的司法解釋,而應該綜合案件具體情況,看是否足以危害公共安全來正確定罪。
3、要確立罰當其罪或罪刑相適應的基本原則。社會現實生活總是復雜的,任何犯罪行為總是具體的,破壞電力設備案件同樣也具有個案性,要使刑法對打擊和預防犯罪行為發揮出最佳的效應,實現刑罰對犯罪人進行懲辦和改造相結合、一般預防和特殊預防相結合的目的,在考慮刑法一般規定的前提下,還必須考慮個案的特殊性,比如,犯罪人的主觀目的、犯罪人所采用的犯罪手段、犯罪行為實際所導致的后果等。總之,應當權衡整個案情,做到罰當其罪,使對犯罪行為的處罰與其產生的社會危害性相適應,即應當按照“罪刑相適應的原則去確定罪名和進行量刑”。
4、XXX破壞的具體部位在客觀上不可能危害到公共安全。認定行為人的行為對共安全的危害程度,必須根據破壞的具體對象、破壞的具體部位和破壞的方法以及破壞的具體損害程度等來綜合分析認定。本案中,犯罪嫌疑人XXX等盜竊三次的電線均為“空檔線”(33頁、52頁、56頁、67頁、68頁、70頁 ),據其供述“空檔線”即為沒有用戶使用的線路,該處電線已經不具備實質性的作用,但是其仍然是帶電的;其盜割行為對電力設備的破壞性不大,所以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的破壞行為在客觀上對公共安全不可能造成危害。況且盜割的電線是遠離人群的農村地里使用,一般行人沒有接觸到的可能性,能危及不特定行路人的安全可能性小。
5、盜竊的對象都是電網中非常次要的部分根據卷宗(95頁、96頁)有關材料,大團鎮邵廟實施盜竊時的線路504至603段,在603處即沒有和任何線路連接,據圖示,此處線路處于電網的未端,一共只有兩個用戶:陳芹生蝦塘、大團磚瓦廠;卷宗98頁材料,永暉路實施的盜竊電線無用戶使用;卷宗102頁材料,在朱店一、二組實施的盜竊,也是無用戶使用。因此,以上三次盜竊的對象都是電網中次要的部分。
6、行為人的破壞行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如破壞行為輕微或者破壞電力設備的次要部件,不可能引發嚴重后果的,則不構成本罪。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三次盜竊的對象均為“空檔線”,其作為電力設備組成中極為次要的部分,基本不發揮輸電及其他任何作用。犯罪嫌疑人XXX及同伙的盜竊行為客觀上是不可能引發嚴重后果的。
7、XXX的盜竊行為并未造成嚴重后果和損失。盜竊事實發生后,所涉及的被害人反應不大,從電力公司提供的資料來看,也沒有看到什么嚴重的后果,電力公司僅修復大團鎮的損害的線路,后兩次根本沒有修復,這也從側面說明這些線路沒有實質性的作用,破壞這些電線僅僅有財物的損害,而不會危及公共安全。
綜上所述,我們認為XXX不構成破壞電力設備罪、構成盜竊罪。
第三、本案被告人XXX犯罪情節較輕
1、第一次實施盜竊的犯意為刑健,后兩次實施盜竊的犯意為陳旭東,XXX在盜竊中都是比較被動的。
2、XXX犯罪的直接目的是為了還清債務,其主觀惡性小。
3、XXX在實施盜竊的過程中絕大部分也僅僅是圈線,作用不大。
第四、犯罪后,被告積極要求退贓,配合偵查機關查明案情,悔過之心顯著、悔罪態度較好。
被告犯罪被抓捕后,一直深深地自責,后悔莫及、深悔自己的所作所為。故雖然家境貧寒,但仍表示愿意盡全力退還贓款,并請求家人想方設法盡快幫其退贓。他的這種悔罪態度也得到了家人的全力支持,并且被告在偵查機關進行訊問時,積極配合,主動如實交待自己的全部犯罪行為,認罪態度很好,悔罪之心、悔過之意溢于言表。在辯護人會見時,被告也多次表達了自己的悔罪之意。被告人自被公安機關采取強制措施后,真誠坦白、徹底交待了自己的全部罪行,并真誠的認罪服法,供述事實前后非常一致。反映出被告人人身危險性較小,容易改造。
第五、被告系初犯,主觀惡性不深,對社會危害性相對較輕。
被告此次犯罪是第一次,以前并未受過任何刑事、行政處罰。此次犯罪的動機不是仇視社會,而主要是被告當時迫于高額債務的壓力并受他人誘導,而在不知不覺中貪圖蠅頭小利導致的犯罪,因此被告不是那種窮兇極惡、頑固的犯罪分子。被告主觀惡性不深,對社會危害性較輕。
第六、被告人XXX法律觀念單薄,法制觀念低下,根本沒有經過法律教育,作為外省市來滬務工人員,屬于社會弱勢群體。其被經濟利益所蒙蔽才走上犯罪道路,被告人是受他人的誘惑才走上犯罪道路,其在盜竊中一直處于輔助地位。
第七、被告人XXX家庭非常困難,妻子已經病故,為給妻子治病已經花費五六萬元,父母已近七十歲,家中迫切需要他。
鑒于被告在犯罪中處于被動地位,且主觀惡性不深,悔罪態度較好,犯罪后表示盡全力退賠贓款,盡全力減輕被害人經濟損失,對社會的危害性相對較輕,犯罪產生的后果也相對較輕。因此請求法庭依據“罪刑相適應”和“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則,本著懲罰和教育相結合的政策,以改造犯罪分子為目的,及考慮對社會弱勢群體的關心,我們認為從本案被告人觸犯的罪名,犯罪事實、情節、悔罪表現、對社會的危害程度以及改造的難易程度來看,可以在法定刑范圍內判處較輕的刑罰。
此致
XXX市XXX區人民法院
辯護人:
二0xx年十二月八日
二、刑事辯護詞格式
1、首部。首行要寫明標題。
2、正文。在具體制作法庭辯護詞時,分兩段。
(1)向法庭說明出庭行使辯護權的根據。第二,向法庭講明辯護發言的根據。第三,簡要但明確地概述辯護人對案件的基本看法。
(2)從控訴方對犯罪事實的認定方面來辯護。第二,從法律適用方面進行辯護。第三,從情理方面進行辯護。
前言:主要有三項內容:一是申明辯護人的合法地位;二是講辯護人在出庭前進行了哪些工作;三是講辯護人對全案的基本看法。
辯護理由:是辯護詞的核心內容。是辯護人為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所要闡明的主旨,應該從被告人的行為事實出發,對照有關的法律規定,論證被告人無罪、罪輕或應該予以減輕甚至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意見和根據。因此,通常是要圍繞是否構成犯罪、屬于何種罪名、有列輕的法定條件,以及訴訟程序是否合法等問題上展開辯論和論述。
結束語:是對辯護詞的歸納和小結,一船講兩個內容:一是辯護詞的中心觀點;二是向法庭提出對被告人的處理建議。
辯護人:某某某
年 月 日
三、刑事辯護詞注意事項
1、關于態度問題。
辯護人從保護被告人合法權益的角度,提供法律上的意見,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幫助審判機關弄清案情,從而作出公正判決,使被告人受到公平合理的裁判。
2、關于辯護的內容。
這要根據不同的具體案情,突出主要觀點,不能不分主次,面面俱到,以防主要觀點被沖淡。有的應從認定事實上進行辯護,有的應從適用法律上進行辯護,有的則應在適用刑罰方面,有所側重,或者還應該從別的方面進行辯護。不管從哪方面,都要突出主要觀點。辯護詞寫得好壞,不在于篇幅長短,而在于所提出的觀點,是否清楚,是否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3、關于辯護詞的格式。
辯護詞分序言、理由、結論三部分。序言部分,要說明辯護人出庭的合法身份和出庭任務,說明開庭前進行活動情況和對本案的基本看法。理由部分要針對起訴的控告,從可以從輕、減輕、免除處罰的情節和條件來辯護。結論部分,要提出結論性意見,以便使法庭成員明了辯護詞的基本觀點。現列舉實例如下。
共同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辯護詞,故意傷害罪辯護詞如何寫,辯護詞是法庭上對檢方提出公訴之后的一種防御。辯護詞主要是為了行為人做罪輕罪無的辯護,故意傷害罪辯護詞的撰寫要標明以下幾點: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故意傷害的動機、事實以及要求罪輕罪無的理由與依據,其中要求罪輕罪無的理由與依據是重中之重,要突出有利于減輕罪行的理由與依據。
【法律依據】
《刑法》規定,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地非法損害他人身體健康的行為。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村干部共同貪污從輕辯護詞,開設賭場罪如何辯護處理呢,開設賭場罪的辯護處理如下:1、自犯罪嫌疑人第一次被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可以委托辯護人;2、辯護律師應當向法院提交辯護詞,辯護詞應當包括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信息以及相應的事實和具體情況。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開設賭場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盜竊案件辯護詞,防衛過當辯護詞有什么內容,
防衛過當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但在開庭審理的過程中,犯罪嫌疑人或其近親屬也可以為其委托專門的刑事辯護律師來提供辯護。
辯護詞,是被告人及其辯護人在訴訟過程中根據事實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見,部分地或全部地對控訴的內容進行申述、辯解、反駁控訴,以證明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提出應當減輕、甚至免除刑事責任的文書。而辯護詞的主要分為5個部分來寫,具體有:
1、標題部分。可以是“辯護詞”三個字,也可以加上當事人名字再前。
2、前言部分。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的工作以及自己的觀點。
3、辯護理由。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
4、結尾部分。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5、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未成年盜竊辯護詞,辯護詞格式,
一、辯護詞結構寫法
(一)標題。可寫"關于×××(人)××××案的辯護詞"。
(二)前言
交代辯護人的合法地位。同時簡要說明辯護人事前進行了哪些工作,如查閱案卷,了解案情,同在押的被告會見或通信等(多限于律師)。在前言的最后,可概括說明辯護人對此案件的基本觀點。如認為公訴人指控被告的犯罪事實不能成立,或定罪不當,等等。
(三)辯護理由
這是"辯護詞"的主體部分,從事實上、從法律上、從被告的認罪態度上提出辯護理由。具體可從分析公訴人所提出的被告的犯罪事實是否能成立等方面提出辯護理由;或者運用法律定罪量刑上提出意見,針對起訴書中提出的罪名發表意見;認罪態度主要是根據黨的"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的政策,提出可以從輕的理由。
(四)結尾。歸結辯護理由,提出有關判處被告的建議。
(五)寫明辯護人姓名,并注明具體日期。
盜竊未遂辯護詞,犯詐騙罪辯護詞如何寫,犯詐騙罪辯護詞的寫法:犯詐騙罪辯護詞書寫應該包括被告、辯護人基本信息。提出辯護意見。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用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的方法,騙取數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盜竊案件辯護詞,輕傷四級故意傷害罪辯護詞書寫要注意什么,輕傷四級是一個認定的事實,是傷害的后果,因此無需再多做傷害后果輕重的辯護,在辯護詞故意傷害罪辯護詞的撰寫要標明以下幾點:當事人的基本信息,故意傷害的動機、事實以及要求罪輕罪無的理由與依據。突出有利于減輕罪行的理由與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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