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工傷備案查詢,工傷申報流程,工傷申報流程如下:1、發生事故后,由企業寫好工傷認定申請書或工傷事故報告,加蓋公章后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上交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進行備案,若企業沒有在規定時限內為參保職工提交工傷認定申請的,在此期間發生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承擔。2、待工傷職工醫療終結之后,填寫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企業蓋章后,到醫院進行傷殘等級鑒定。3、工傷職工傷殘等級鑒定之后,拿鑒定表到區勞動部門工傷認定辦公室蓋章,然后到區行政服務中心大廳辦理報銷等其他手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勞動部門官網勞動部門求助電話,工傷認定書可以勞動仲裁嗎,工傷認定書可以去勞動仲裁。屬于工傷情形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障、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如果用人單位不予申報,傷者本人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社會保障及勞動部門申請工傷。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屬于工傷情形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障、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如果用人單位不予申報,傷者本人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社會保障及勞動部門申請工傷。并且如果單位不予申報,認定為工傷后,社會保險將不承擔任何費用,所有工傷待遇的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工傷要不要報警備案,停薪留職如何辦理,要求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報所在單位批準。企業與批準停薪留職的職工應簽訂停薪留職合同,并報企業主管部門和企業所在地勞動部門備案。當審批通過并備案之后,就可以停職留薪。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 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后,停發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
勞動部門投訴,工傷認定書可以去勞動仲裁嗎,工傷認定書可以去勞動仲裁,可以自己直接去申報工傷,如果需要單位提供相關證明材料的,單位不予提供的,可以要求勞動能根據強制單位執行,再不配合,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
屬于工傷情形的,用人單位應在30日內向社會保障、勞動部門申報工傷。如果用人單位不予申報,傷者本人或親屬可以在一年內向社會保障及勞動部門申請工傷。并且如果單位不予申報,認定為工傷后,社會保險將不承擔任何費用,所有工傷待遇的費用全部由單位承擔。
重慶勞動部門,單位不給工傷認定書應該怎么辦,單位不給工傷認定書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部門索要工傷認定書。工傷認定書是指職工因工受傷后,經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認定后出具的法律文書,以此證明該職工是因工受傷。想得到工傷認定書需先到你們當地勞動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自受理工傷認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并書面通知申請工傷認定的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和該職工所在單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受理的事實清楚、權利義務明確的工傷認定申請,應當在15日內作出工傷認定的決定。
勞動部門咨詢電話,如果公司沒入工傷保險殘疾了怎么辦,如有能證明勞動關系的證據,及時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由單位支付工傷待遇。工廠沒有幫員工買工傷保險,工傷職工享受相應的工傷待遇全部由單位支付。
《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八條
勞動部門咨詢電話,不定時工作時間需要備案嗎,不定時工作時間需要備案。用人單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應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申請,經審批同意后方可實行。所以需要到勞動部門報批備案才有效的。簽訂不定時工作制或者綜合工時計算制時,需要寫申請報告,填寫申請表,并且有勞動者本人簽字確認(一般勞動部門會有固定格式),勞動部門收到申請后,會到實地核實。
《勞動部關于印發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的通知》
第七條中央直屬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經國務院行業主管部門審核,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地方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辦法的審批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勞動行政部門制定,報國務院勞動行政部門備案。
呼和浩特市勞動部門,工傷認定時效規定有哪些,工傷認定時效性的規定:發生事故后30日至1年_申報工傷認定。勞動部門60日內作出決定;勞動部門10日內送達認定書;不服認定結果的在60天內和15天內對工傷認定和鑒定申請復議。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勞動部門電話,工傷備案什么時候做,工傷備案應當在發生工傷之日起的30日內做。參保職工發生工傷的,用人單位應當在30日內填寫《工傷事故備案表》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到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工傷認定。法律依據:《防城港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事業單位等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第三條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繳費費率為0.5%;單位繳費基數為本單位職工繳費基數之和,職工個人不繳納工傷保險費。第五條用人單位參保職工發生工傷,應從發生工傷之日起30日內填寫《工傷事故備案表》報當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登記備案,并填寫《工傷認定申請表》到所在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報工傷認定。經認定為工傷或視同工傷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及自治區有關規定,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待遇。
勞動部門舉報電話,工傷不交醫藥費能報警嗎,可以直接報警。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就無法通過工傷獲得賠償,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職工個人就必須在受傷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受傷,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后,醫藥費由用人單位全額墊付,停工留薪期內(工傷治療、康復期間)工資按原待遇發放。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單位負責、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按由工傷職工所在地標準發放;
3.等傷情穩定后可以申請勞動能力鑒定,鑒定工傷等級,然后按照傷殘等級計算傷殘賠償數額;
4.如果用人單位不履行上述的義務,工傷職工可以到當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或直接去勞動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申請,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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