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工傷賠償標準,工傷鑒定新規關于期限是如何規定的,工傷鑒定新規關于期限的規定: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提出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之日起60日內作出勞動能力鑒定結論,必要時可以延長30日;其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關于工傷賠償,傷殘鑒定由誰委托,關于傷殘鑒定,可以當事人名義要求司法鑒定機構作出傷殘鑒定,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由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鑒定機構作出傷殘鑒定。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第二十四條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和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分別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設區的市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衛生行政部門、工會組織、經辦機構代表以及用人單位代表組成。
工傷傷殘鑒定到哪里鑒定,大學生兼職期間受傷算工傷嗎,大學生兼職期間受傷一般不算工傷,因為根據勞動部印發的《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大學生在校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不是屬于受勞動法調整和保護的勞動者,不能認定為勞動關系的,自然無法申請工傷認定。法律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若干問題的意見》12在校生利用業余時間勤工助學,不視為就業,未建立勞動關系,可以不簽訂勞動合同。
工傷鑒定去哪里鑒定,工傷私了協議有法律效力嗎,工傷私了協議不具有法律效力。工傷認定、賠償是國家強制執行的范圍,必須通過勞動保障部門來處理,協議破壞了國家關于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應屬于無效。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三十六條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且經工傷認定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勞動能力鑒定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應當簡捷、方便。
工傷傷殘鑒定怎么鑒定,司法鑒定與工傷鑒定是一樣的嗎,司法鑒定與工傷鑒定不一樣,雙方存在以下區別:工傷鑒定的鑒定機構是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司法鑒定的鑒定機構是持有鑒定資質的有關機構;工傷鑒定需要先做工傷認定且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司法鑒定在傷員傷情穩定后即可委托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其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鑒定去哪鑒定,工傷認定書沒下來能做工傷鑒定嗎,工傷認定書沒下來不能做工傷鑒定,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之規定,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必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因此,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不能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
申請勞動能力鑒定必須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因此,沒有工傷認定決定書,不能進行工傷勞動能力鑒定。
工傷鑒定怎么去鑒定,怎樣申請工傷勞動鑒定,申請工傷勞動鑒定的流程如下:1、首先需要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鑒定;2、填寫一份工傷鑒定申請表,準備好身份證復印件和疾病證明書;3、等待受理,獲得受理通知書的,等待通知參加鑒定;4、獲取鑒定結果;5、對鑒定結果不服的申請重新鑒定,對鑒定結果無異議的,進行相應賠償事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鑒定在哪里鑒定,工傷保險待遇申請工傷鑒定流程是什么,傷殘鑒定以工傷認定為前提。職工發生工傷,先申請工傷認定,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或醫療終結期滿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接受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傷殘鑒定辦理程序如下:1、提出鑒定申請;2、提交相關材料;3、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審核;4、專家進行鑒定;5、出具鑒定結果。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律師鑒定,工傷認定和傷殘鑒定的區別是怎樣的,區別:申請鑒定主體不同:申請鑒定主體不同工傷鑒定申請主體是已被認定為工傷的職工本人、近親屬、雇傭單位均可;傷殘鑒定申請主體只能是傷者本人。申請鑒定的前提條件不同。申請鑒定的依據、內容和需要提交的材料不同。申請鑒定的時間不同:工傷鑒定的申請時間是治療期滿;交通事故傷殘鑒定申請時間是醫療終結后。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工傷哪里鑒定,勞動者如何申請工傷鑒定有時間限制嗎,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在工傷職工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申請勞動能力鑒定,申請工傷鑒定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勞動能力鑒定申請書;工傷認定決定書;工傷職工身份證明;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其他。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根據專家組的鑒定意見作出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鑒定結論。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一條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后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第二十三條勞動能力鑒定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提出申請,并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的有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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