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請律師嗎,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不需要請律師,
交通事故起訴對方需不需要請律師這個沒有法律規定,是否請律師要考慮以下這些因素:
1、這個案件是不是嚴重,涉及的金額是不是大,如果是回答是肯定的,就應當請律師;
2、法律知識是不是強,如果是肯定就沒有必要請律師,自己就可以處理了;
3、有沒有時間處理這些具體問題,如果沒有時間,就應當請律師;
4、經濟是不是富裕,因為請律師要花律師費。
5、看是肇事方還是受害方,一般肇事方有保險公司參加訴訟,而受害方如果不請律師的話,會有很大的財產損失,尤其受傷程度比較重,還有就是戶口性質問題。
交通事故被告請律師,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怎么要求賠償,交通事故受害的一方要求賠償的流程為:先由辦案警官主持調解,調解順利的話可以達成調解協議,責任方賠償之后,案件終結。交通事故賠償雙方如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受害人可委托交通事故律師向法院提起訴訟。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二)有明確的被告;(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交通事故對方請律師,肇事逃逸交警多長時間解決,肇事逃逸交警一般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解決。但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認定事故責任的,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請律師劃算,肇事逃逸交警多長時間來解決,肇事逃逸交警一般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解決。但如果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認定事故責任的,應當自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作出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
請交通事故專業律師,交通事故未認定醫院檢查錢誰出,交通事故未認定醫院檢查錢由肇事方或保險公司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一方因受傷住院的醫療費用可以由雙方自行通過協商來確定。一般是由交通事故肇事方的當事人或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先行墊付。如果另一方為機動車的,則可以要求另一方的保險公司在交強險內先行墊付最多一萬元的醫療費用。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后,已經按照前款規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一條重新確定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當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除應當載明本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注明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請律師算個交通事故,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時限如何規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時限的規定如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限為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但如果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處理道路交通事故的時限為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
交通事故請律師起訴,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如何定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或查獲逃逸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如果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期限是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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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請律師咨詢,車禍發生卻找不到肇事者怎么辦,車禍發生卻找不到肇事者可以報警,由交警進行處理。法律規定交通肇事的逃逸的一方應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同時對于逃逸的一方,法院會進行抓捕,之后依法由逃逸者承擔賠償。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偵破后,已經按照前款規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應當按照本規定第六十一條重新確定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分別送達當事人。重新制作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除應當載明本規定第六十四條規定的內容外,還應當注明撤銷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請交通事故律師咨詢,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時間規定是如何規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時間規定如下: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期限為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但如果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出具時間期限為檢驗、鑒定結論確定之日起五日內。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六十二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六十六條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尚未偵破,受害一方當事人要求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在接到當事人書面申請后十日內,根據本規定第六十一條確定各方當事人責任,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并送達受害方當事人。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受害人情況及調查得到的事實,以及受害方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