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和工傷可以一起賠嗎,交通事故有人傷誰賠,交通事故中有人受傷,如果屬于工傷的,則由工傷保險基金賠;如果用人單位未為職工繳納工傷保險的,則由用人單位賠;如果不屬于工傷,則由事故的責任人賠償,責任人可以先請保險公司來賠,超出保險限額的部分再由自己賠。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誰先強制執行誰先拿錢,交通事故工傷賠償嗎,
一、如果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職工不負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或全部責任的,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屬于工傷。
職工在交通事故中獲得賠償后,仍可以要求享受工傷待遇,進行工傷賠償。
但是,在進行工傷賠償時,已經在交通事故中獲得的賠償不可以在工傷賠償中再行主張,也就是已經獲賠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不可以要求雙倍賠償。
二、《交通道路處理辦法》第三十六條: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護理費、殘疾者生活補助費、殘疾用具費、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交通費、住宿費和財產直接損失。
孫子和叔叔誰先繼承遺產,交通事故與工傷能主張雙賠嗎,
交通事故與工傷能主張雙賠。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傷保險條例》對此不再作相應規定。如果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中第十四條第六款中規定的條件發上交通事故且可以認定工傷的可以獲得雙賠。
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職工發生工傷,按照《工傷條例》第六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承擔《保險條例》規定的全部工傷保險待遇(包括本應由工傷保險基金負擔的部分)。用人單位同樣也不得以侵權第三人賠償了相關費用而拒絕支付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工傷保險關系與交通事故損害賠償關系是兩個不同的法律關系,當《工傷保險條例》不再規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賠償,就不再支付相應工傷待遇”時,勞動者完全可以既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即工傷待遇與交通事故賠償可以兼得,可獲得工傷和交通事故損害的雙重賠償。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工傷保險條例之規定期限可先后主張或同時主張權利。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孫子和叔叔誰先繼承遺產,交通事故和工傷可以雙賠嗎,交通事故和工傷可以雙賠。當《工傷保險條例》不再規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賠償,就不再支付相應工傷待遇”時,勞動者完全可以既依《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獲得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依法應當參加工傷保險統籌的用人單位的勞動者,因工傷事故遭受人身損害,勞動者或者其近親屬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用人單位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告知其按《工傷保險條例》的規定處理。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交通事故傷者醫藥費誰先墊付,交通事故工傷誤工費可以拿雙份嗎,交通事故工傷誤工費可以拿雙份,因為誤工費包含在工傷的賠償中,交通事故導致的工傷,可以獲得雙重賠付,但雙重賠付僅限于傷殘賠償,醫藥費及誤工費等不支持雙賠。當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待遇發生競合,職工可以依照不同的法律規定分別獲得救濟。法律依據: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因用人單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權造成勞動者人身損害,賠償權利人請求第三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出了交通事故住院費誰先墊付?,交通事故與工傷可以同時獲賠嗎,原則上,交通事故與工傷可以同時獲賠。但從實際出發,一般應先申請交通事故賠償,在賠償不足的情況下才可以申請獲得工傷賠償。交通事故賠償與工傷賠償有部分重合,重合部分不能再次要求賠償,非重合部分可以要求賠償。醫療費只能要求一次賠償,不能重復報銷。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工傷費用由誰先墊付,工傷和交通事故沖突嗎,工傷和交通事故并不沖突。由于工傷案件處理周期較長,一般在處理完交通事故案件后可以再要求工傷保險待遇,目前,除了醫療費及誤工費不能雙賠外,對于其他項目是可以同時要求賠償的,二者并不沖突。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六項(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交通事故醫藥費用誰先墊付,交通事故與工傷是否可以同時獲賠,交通事故與工傷可以同時獲賠,但是當事人申請工傷賠償需要滿足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情形。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四)患職業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交通事故醫藥費用誰先墊付,工傷與交通事故可雙賠怎么處理,工傷與交通事故可雙賠按照法律規定的程序處理。工傷賠償先向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認定;認定為工傷后,向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申請傷殘等級鑒定;認定為工傷的,向社保部門申請工傷保險賠付。交通事故賠償是先協商,協商不成,按照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的責任比例賠償。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七條第一款、第二款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鑒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交通事故醫藥費應該是誰先墊付,工傷7級傷殘賠多少,工傷7級傷殘,其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是賠13個月的本人工資,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賠償標準則由省級人民政府規定,其中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工傷保險基金賠,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則由單位來賠等。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為13個月的本人工資,八級傷殘為11個月的本人工資,九級傷殘為9個月的本人工資,十級傷殘為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勞動、聘用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聘用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認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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