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北京法學怎么樣,打黑除惡的范圍和對象,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⑴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⑶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⑷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⑸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⑹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
⑺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⑻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⑼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⑽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⑾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⑿在城區、城鄉結合部拉幫結派、盤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北京律師北京法院,打黑除惡針對什么類型,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⑴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⑶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⑷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⑸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⑹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
⑺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⑻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⑼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⑽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⑾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⑿在城區、城鄉結合部拉幫結派、盤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二十條【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罪】組織、領導恐怖活動組織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犯前款罪并實施殺人、爆炸、綁架等犯罪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北京北京張繼文,黑惡勢力犯罪財產怎么認定,《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條規定,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1)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2)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通過個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3)其他單位、組織、個人為支持該黑惡勢力組織活動資助或者主動提供的財產;
(4)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的財產或者組織成員個人、家庭合法財產中,實際用于支持該組織活動的部分;
(5)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6)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利用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7)其他應當追繳、沒收的財產。
《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北京律師北京法院,涉惡案件財產怎么處理,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1)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2)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通過個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3)其他單位、組織、個人為支持該黑惡勢力組織活動資助或者主動提供的財產;
(4)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的財產或者組織成員個人、家庭合法財產中,實際用于支持該組織活動的部分;
(5)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6)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利用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7)其他應當追繳、沒收的財產。
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返還:
(1)有證據證明確屬被害人合法財產;
(2)有證據證明確與黑惡勢力及其違法犯罪活動無關。
《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五條
《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第十七條
北京南小街到北京南站,打黑除惡有哪些行為,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行為:
⑴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⑶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⑷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⑸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⑹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
⑺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⑻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⑼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⑽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⑾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⑿在城區、城鄉結合部拉幫結派、盤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
北京北京馮五郎,打黑除惡包括什么,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⑴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⑶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⑷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⑸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⑹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
⑺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⑻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⑼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⑽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⑾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⑿在城區、城鄉結合部拉幫結派、盤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 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北京北京謝桐律師,黑惡犯罪財產如何認定,黑惡勢力的犯罪財產為:黑惡勢力組織或個人違法犯罪活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他人或者組織、成員本人資助、支出的財產;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以及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因此所獲得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15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沒收:(1)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2)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通過個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3)其他單位、組織、個人為支持該黑惡勢力組織活動資助或者主動提供的財產;(4)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的財產或者組織成員個人、家庭合法財產中,實際用于支持該組織活動的部分;(5)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北京北京趙磊律師,黑惡勢力犯罪財產怎么認定,黑惡勢力的犯罪財產包括:組織或個人違法犯罪活動所得及其孳息、收益;他人或者組織、成員本人資助、支出的財產;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以及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因黑惡勢力所獲得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等。法律依據:《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15、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沒收:(1)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2)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通過個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3)其他單位、組織、個人為支持該黑惡勢力組織活動資助或者主動提供的財產;(4)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的財產或者組織成員個人、家庭合法財產中,實際用于支持該組織活動的部分;(5)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6)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利用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7)其他應當追繳、沒收的財產。
北京北京 馮五郎,黑惡犯罪財產如何認定,《關于辦理黑惡勢力刑事案件中財產處置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5條,涉案財產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依法追繳、沒收:
(1)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不正當手段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2)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通過個人實施違法犯罪活動聚斂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3)其他單位、組織、個人為支持該黑惡勢力組織活動資助或者主動提供的財產;
(4)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通過合法的生產、經營活動獲取的財產或者組織成員個人、家庭合法財產中,實際用于支持該組織活動的部分;
(5)黑惡勢力組織成員非法持有的違禁品以及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財物;
(6)其他單位、組織、個人利用黑惡勢力組織及其成員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的財產及其孳息、收益;
(7)其他應當追繳、沒收的財產。
北京北京五大律所,打黑除惡主要針對哪些,掃黑除惡重點打擊以下十二類黑惡勢力違法犯罪:
⑴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政權安全、制度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⑵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⑶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⑷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⑸在建筑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⑹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游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勢力。
⑺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⑻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⑼插手民間糾紛、充當地下執法隊的黑惡勢力。
⑽境外黑社會入境發展滲透以及跨國跨境的黑惡勢力。
⑾組織或雇傭網絡水軍在網上威脅、恐嚇、侮辱、誹謗、滋擾的黑惡勢力。
⑿在城區、城鄉結合部拉幫結派、盤踞一方,危害治安秩序、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的黑惡勢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九十四條規定: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沒收財產;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可以并處罰金。 境外的黑社會組織的人員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展組織成員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包庇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或者縱容黑社會性質的組織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為的,依照數罪并罰的規定處罰。 黑社會性質的組織應當同時具備以下特征:
(一)形成較穩定的犯罪組織,人數較多,有明確的組織者、領導者,骨干成員基本固定;
(二)有組織地通過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其他手段獲取經濟利益,具有一定的經濟實力,以支持該組織的活動;
(三)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有組織地多次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
(四)通過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或者利用國家工作人員的包庇或者縱容,稱霸一方,在一定區域或者行業內,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響,嚴重破壞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以上消息來自互聯網,本網不對以上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Copyright @ 2016-2022 || 河南幫幫辦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國家信息產業部備案: 豫ICP備190066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