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理毒品案件司法解釋,刑事訴訟法時間限制是多久,普通程序審限2個月,法院可以自行延長一個月,符合條件的案件依法經批準可以延長。簡易程序審理的案件審限20天,可能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的,可以延長一個半月。二審:審限2個月,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符合法定條件經準可以延長2個月,最高法院的審限由最高法院決定。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二條、第二百一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公訴案件,應當在受理后二個月以內宣判,至遲不得超過三個月。對于可能判處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帶民事訴訟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上一級人民法院批準,可以延長三個月;因特殊情況還需要延長的,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批準。
關于審理毒品案件2000,死刑需要陪審團同意嗎,中國沒有陪審團機制。死刑由最高人法院核準:
1.中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經過兩次復核程序]:應當由高級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法院核準。
(1)被告人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的:在上訴/抗訴期滿后三日內報請高級法院復核。
高級法院可以作出兩種復核決定:
①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依法作出裁定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②不同意判處死刑的:應當提審直接改判/發回重新審判。
(2)被告人提出上訴/檢察院提出抗訴:高級法院終審裁定維持死刑判決的,報請最高法院核準。
2.高級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檢察院不抗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
A.都應當報請最高法院核準:在上訴/抗訴期滿后3日內報請最高法院核準。
B.沒有高級法院復核程序。
3.依法應當由最高法院核準的死刑案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在死刑緩期執行期間,如果故意犯罪,查證屬實,應當執行死刑的,由高級法院報請最高法院核準。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湖北省關于審理毒品案件,專利糾紛的案件只有中級人民法院才能審理嗎,1、不是。專利糾紛案件,也可以經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由基層人民法院審理。
2、另外,除省級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外,其他中級人民法院是否具有審理專利糾紛案件的權限,也需要經過最高人民法院的指定。
《最高法院關于專利糾紛的司法解釋》
第二條專利糾紛第一審案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中級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中級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指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專利糾紛案件。
基層法院審理毒品案件,起訴離婚調解不了怎么處理,
1、根據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第184條規定,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者是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2、根據最高法院關于《民事訴訟法》185條規定,第一審判決不準離婚的案件,上訴后,第二審人民法院認為應當判決離婚的,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原則,與子女撫養、財產問題一并調節,調解不成的,發回重審。
3、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的,有權依法提出上訴。雙方當事人在15天的上訴期內均不上訴的,判決書發生法律效力。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可以進行調解。經調解雙方達成協議的,自調解書送達時起原審判決即視為撤銷。第二審人民法院作出的判決是終審判決。對于判決不準離婚或者調解和好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6個月內又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法院審理毒品案件總結,死刑復核應該明確審理期限是什么,死刑復核應該明確審理期限是指最高人民法院搞死刑復核,應當明確死刑復核案件審理的期限。因為目前我國刑訴法對死刑復核程序的期限沒有規定,有的死刑復核案件報請最高法院后,遲遲沒有回音,個別案件復核期限長達數年。建議對死刑復核程序設定明確的期限,以三個月到六個月為宜。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四十六條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第二百四十七條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級人民法院復核后,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高級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
亳州中院審理毒品案件,最高法申訴,最高法院申訴方式:申訴必須逐級進行,先到作出生效判決、裁定的法院申訴,然后再到上一級法院,最后最高法院才能受理。當事人對刑事、國家賠償案件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不服,對于請求督促執行法院盡快執行的、請求糾正執行行為的申訴信訪案件,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二條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最高法審理毒品案件,農民打官司該找哪一級法院,打官司一般是到基層法院,也就是縣級、不設區的市級、市轄區設置的法院。法院的管轄主要有以下幾方面的內容:(1)級別管轄,民事訴訟法第十七條規定:基層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規定的除外。中級法院直接受理的一審案件有:重大涉外案件;在本轄區內的重大影響的案件,以及最高法院確定由中級法院審理的案件。(2)地域管轄。我國對一般地域管轄實行“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被告的住所地在哪個法院管轄范圍,就由哪個法院受理。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對公民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關于審理毒品案件解釋,拒不執行判決罪屬于自訴案件嗎,不一定,拒不執行,一般情況下可以自訴也可以公訴,如果法院已經宣判了,就應該按照法院的判決進行處理,要是屢次拒絕的話,就會構成拒不執行罪,這個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自訴案件,公訴案件的對稱。即自訴人提起訴訟的案件。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司法解釋》第三條 規定,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
(一)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毒品案件,競業補償金怎么發放,競業限制補償金的發放時間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共同協商,并在勞動合同或者競業限制協議中作出約定。如果未作約定或者未協商的,應當按月支付。另外,如果用人單位超過三個月未支付的,勞動者可以請求法院解除競業限制協議。
《最高法院關于審理勞動爭議案件的司法解釋四》第八條:當事人在勞動合同或者保密協議中約定了競業限制和經濟補償,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后,因用人單位的原因導致三個月未支付經濟補償,勞動者請求解除競業限制約定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最高法院審理搶劫案件解釋,拒不執行是自訴案件嗎,不一定是,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可以是公訴案件,也可以是自訴案件。對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裁定,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申請執行人可以申請執行法院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也可以直接到公安機關報案,要求通過公訴程序追究被執行人的刑事責任。
根據《最高法院關于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的司法解釋》第三條申請執行人有證據證明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人民法院認為符合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四條第三項規定的,以自訴案件立案審理:
(一)負有執行義務的人拒不執行判決、裁定,侵犯了申請執行人的人身、財產權利,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申請執行人曾經提出控告,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對負有執行義務的人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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