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案件當事人,什么是管轄權異議的條件,管轄權異議,是指當事人向受訴法院提出的該院對案件無管轄權的主張。怎么提管轄權異議書,是當事人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對案件管轄權提出異議依法制作的文書。《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八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管轄權異議,是當事人一項重要的訴訟權利,當事人正確行使該項權利,有利于幫助人民法院正確確定對案件的管轄權。
當事人和解公訴案件,公訴案件被害人的權利有哪些,公訴案件中的被害人有以下權利:
(一)申請回避權。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二)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
(三)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權利。我國101條規定了被害人的這一權利。
(四)舉報、控告權。我國刑訴法57條、110條等都體現了這一權利。
(五)獲知鑒定結論的權利。
(六)審查起訴階段向檢察機關陳述意見的權利。
(七)對不起訴決定進行申訴、起訴的權利。
(八)平等參加庭審的權利。
(九)提請公訴機關抗訴的權利。
(十)申請再審的權利。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
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
(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
(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
(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
(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公訴案件被害人的權利有哪些,公訴案件被害人的權利有申請回避權、委托訴訟代理人的權利、提起附帶民事訴訟權利、舉報、控告權、獲知鑒定結論的權利、審查起訴階段向檢察機關陳述意見的權利等。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九條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偵查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自行回避,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權要求他們回避:(一)是本案的當事人或者是當事人的近親屬的;(二)本人或者他的近親屬和本案有利害關系的;(三)擔任過本案的證人、鑒定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的;(四)與本案當事人有其他關系,可能影響公正處理案件的。
公訴案件受害人的權利,刑事案件可以撤訴嗎沒有造成嚴重后果,如果是自訴案件,能夠撤案,即撤回訴訟,如果是公訴案件,不能撤訴,當事人只有報案的權利,無撤案的權利。通常輕傷案件、侮辱、誹謗、凌虐等案件隸屬自訴案件,盜竊、重傷、搶劫等隸屬公訴案件,公訴案件不能夠和解,報案人不撤案,但是,如果是受害人能夠諒解犯罪嫌疑人的,能夠從輕處罰。
辯護人權利,申請馳名商標的途徑有哪幾個,1、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2、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3、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再審案件判決后當事人,可以請求認定馳名商標的途徑有哪些,根據《商標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本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刑事案件當事人,認定中國馳名商標的途徑有哪些,認定中國馳名商標有以下途徑:
1、在商標注冊審查、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商標違法案件過程中,當事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局根據審查、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2、在商標爭議處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商標評審委員會根據處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3、在商標民事、行政案件審理過程中,當事人依照《商標法》第十三條規定主張權利的,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的人民法院根據審理案件的需要,可以對商標馳名情況作出認定。
當事人 被害人,被害人有權參加一審嗎,被害人能參加一審程序。而且這種權利必須依法予以保護。非法剝奪受害人的訴訟權利,是法律不能允許的。受害人還有一系列自身的特殊權利,包括報案控告權、申訴復議權、委托代理人權、申請抗訴權,等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訴訟參與人對于審判人員、檢察人員和偵查人員侵犯公民訴訟權利和人身侮辱的行為,有權提出控告。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六條
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自訴案件的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隨時委托訴訟代理人。
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其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人民法院自受理自訴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自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權委托訴訟代理人。
公訴案件被害人的權利,勞務派遣合同中遇到糾紛如何處理,勞動派遣合同涉及兩個法律關系,即勞動派遣合同關系與勞動合同關系。勞動者依據勞動關系起訴派遣單位、接受單位的案件為勞動爭議案件,派遣單位與接受單位依據勞動派遣合同起訴的案件為普通民商案件。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和接受單位之間的勞動爭議,應通過勞動仲裁前置程序,適用勞動法規定的60天仲裁時效。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仲裁時效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
公司股東濫用股東權利 案件,勞動爭議超過仲裁時效法院要受理嗎,勞動爭議案件超過仲裁時效即喪失勝訴權。就勞動爭議案件而言,只要當事人申請了仲裁,仲裁裁決書送達后15天內向法院起訴,法院就應當立案受理,不應當通知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起訴。
【法律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條,勞動爭議申請仲裁的時效期間為一年。仲裁時效期間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權利被侵害之日起計算。
前款規定的仲裁時效,因當事人一方向對方當事人主張權利,或者向有關部門請求權利救濟,或者對方當事人同意履行義務而中斷。從中斷時起,仲裁時效期間重新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