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有可能被法院劃走嗎?,直訴是什么意思,直訴是直訴案件的簡稱,是指公安機關對犯罪嫌疑人不采取逮捕強制措施直接移送審查起訴。
刑事訴訟法沒有明確規定,直訴屬于公訴案件,但是一般而言屬于情節輕微的刑事案件。
直訴的特點就是不采取逮捕措施,但仍要經過檢察院審查起訴,或決定起訴,或不起訴。
直訴案件一般為輕微案件,故若能在偵查階段或審查起訴階段與被害人達成諒解,一般可以不被起訴或可以獲得檢察機關從輕量刑的量刑建議。
2016輕微刑事案件,詐騙如何免于起訴,詐騙如果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可以免于刑事起訴,但有可能會被民事起訴,要想不被民事起訴的,詐騙行為人可以積極與受害人進行協商,得到受害人的諒解,積極賠償受害人的損失,協商一致后,可以不起訴。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終止審理,或者宣告無罪:(一)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認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三)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四)依照刑法告訴才處理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輕微的刑事案件,必須退偵兩次才不起訴嗎,退偵兩次只是檢察機關應當不起訴的情形之一。檢察機關不起訴的情形還包括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的,或者犯罪情節輕微,不被認為是犯罪的等法定不起訴的情形。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五條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機關提供法庭審判所必需的證據材料;認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條規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證據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對證據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說明。人民檢察院審查案件,對于需要補充偵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也可以自行偵查。對于補充偵查的案件,應當在一個月以內補充偵查完畢。補充偵查以二次為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對于二次補充偵查的案件,人民檢察院仍然認為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作出不起訴的決定。《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七十七條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
輕微刑事案件 證據,刑事案件走簡易程序意味什么,走簡易程序意味著案件屬于簡單的案件,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公訴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查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告訴才處理的案件,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輕微刑事案件簡報,輕微刑事案件是什么,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應當注意的是,這類案件強調被害人的舉證責任,自訴能否成立在一定程度上取決于被害人等有無證據或者證據是否充分,如果被害人等沒有證據的,人民法院將不予受理。如果被害人等提出的證據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其起訴主張的,人民法院將裁定駁回自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具體包括以下:
故意傷害案件;
非法侵入住宅案件;
侵犯通信自由案件;
重婚案件;
遺棄案件;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案件,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的除外;
侵犯知識產權案件,但是嚴重危害社會秩序和國家利益除外;
屬于刑法分則第4章、第5章規定的,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案件。
以上八項案件,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3年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被害人向公安機關控告的,公安機關應當受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
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輕微刑事案件 輕傷,刑事案件簡易程序,(一)刑事簡易程序是指基層人民法院審理部分犯罪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案情簡單、爭議不大、處刑較輕的輕微刑事案件依法所采用的由審判人員一人獨任審判審理案件所適用的較普通程序相對簡化的訴訟程序。
(二)有下列情況的案件,可以適用刑事案件簡易程序:
(1)對依法可能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的案件,
(2)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人民檢察院建議或者同意適用簡易程序的;
(3)告訴才處理的案件;
(4)被害人起訴的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
(5)被告人及辯護人對所指控的基本犯罪事實沒有異議。
輕微刑事案件司法解釋,檢察院不起訴公安局還追究么,
公安機關認為檢察院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七條法定不起訴的條件
犯罪嫌疑人沒有犯罪事實,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檢察院應當作出不起訴決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案件,應當同時對偵查中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物解除查封、扣押、凍結。對被不起訴人需要給予行政處罰、處分或者需要沒收其違法所得的,人民檢察院應當提出檢察意見,移送有關主管機關處理。有關主管機關應當將處理結果及時通知人民檢察院。
第一百七十九條
對于公安機關移送起訴的案件,人民檢察院決定不起訴的,應當將不起訴決定書送達公安機關。公安機關認為不起訴的決定有錯誤的時候,可以要求復議,如果意見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級人民檢察院提請復核。
公安部 輕微 刑事案件,輕傷與當事人調解賠錢了還會判刑嗎,雙方因為輕傷出現糾紛,但已經調解并且賠償取得諒解之后是有可能不被判刑的,但是并不代表著一定不會,這是由多方面因素決定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八十九條,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九十條對于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輕微刑事案件 解釋,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包括,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自訴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所謂輕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實、情節較為輕微,可能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制等較輕刑罰的案件。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條自訴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訴才處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證據證明對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財產權利的行為應當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的案件。
關于輕微刑事案件,子女起訴父母遺棄走什么流程,子女起訴父母遺棄走自訴的流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父母遺棄子女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一條第二款第五點人民檢察院沒有提起公訴,被害人有證據證明的輕微刑事案件:遺棄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條規定的)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受理。對于其中證據不足、可由公安機關受理的,或者認為對被告人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
以上消息來自互聯網,本網不對以上信息真實性、準確性、合法性負責
Copyright @ 2016-2022 || 河南幫幫辦法律咨詢有限公司 版權所有
國家信息產業部備案: 豫ICP備19006613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