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案件,受賄罪量刑標準是怎么樣的,量刑標準:
1、受賄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受賄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三萬元具有其他較重情節的,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2、受賄數額在二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或貪污數額在十萬元以上不滿二十萬元,具有其他嚴重情節,依法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3、貪污或者受賄數額在三百萬元以上或貪污數額在一百五十萬元以上不滿三百萬元,具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依法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的規定即依據貪污罪的量刑標準予以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職務犯罪量刑標準2016,受賄造成損失如何量刑,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受賄給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損失的,要根據造成的損失和受賄的數額進行量刑,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可以判處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
尋釁滋事量刑標準2016,行賄被索賄量刑時能否減輕處罰,不能。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向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賄,而受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向行賄人索賄的,不但不會減輕行賄人的處罰,還會加重受賄人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一條 【量刑的一般原則】對于犯罪分子決定刑罰的時候,應當根據犯罪的事實、犯罪的性質、情節和對于社會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關規定判處。
盜竊罪量刑標準2016,受賄人不承認能定罪嗎,受賄人不承認的,也能定罪。如果案件事實清楚,有確實、充分的證據,依法應認定被告人有罪的,能作出無罪判決;但如果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則應作出無罪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條在被告人最后陳述后,審判長宣布休庭,合議庭進行評議,根據已經查明的事實、證據和有關的法律規定,分別作出以下判決:(一)案件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有罪判決;(二)依據法律認定被告人無罪的,應當作出無罪判決;(三)證據不足,不能認定被告人有罪的,應當作出證據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無罪判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第三百八十六條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2016販毒量刑標準,行賂不判刑的情形有哪些,對行賄者的追究不嚴,主要有以下原因:
1.是行賄人的正當要求得不到滿足,無奈行賄的,他們沒有過錯;
2.是行賄者在案件查處中積極配合,有立功表現,予以減輕或減免處罰;
3.是有的不用物質行賄,查證比較難。
行、受賄犯罪是“一對一”的犯罪,這意味著取證的艱難,如果對于一方不進行相應的從輕、減輕處罰,則很難獲取相應的證據。因此,如果遇到難以突破的案件,在打擊受賄犯罪與行賄犯罪兩難選擇之間,由于行賄犯罪相對受賄犯罪來說,對社會危害輕些,檢察機關往往就對行賄者進行豁免以獲取相應的證據。這種豁免通常包括“強制措施豁免”——由羈押變為取保候審和“刑罰豁免”——對行賄者不起訴。事實上,在國外就有“污點證人”制度,對主動坦白的行賄者以免予追訴的機會。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侵占量刑標準2016,受賄罪是否可以適用緩刑,
受賄罪可以適用緩刑,并且有以下情形的就可以適用緩刑;
1、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在二千元以上不滿一萬元,犯罪情節較輕,能主動坦白,積極退贓,確有悔改表現的,可以適用緩刑。
2、國家工作人員受賄一萬元以上,除具有投案自首或者立功表現等法定減輕情節的之外,一般不適用緩刑。
國家工作人員受賄數額一萬元以上不滿五萬元,根據案件具體情況,適用刑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減輕處罰,在有期徒刑三年以下量刑的,一般不適用緩刑。對其中犯罪情節較輕,積極退贓的,且在重大生產、科研項目中起關鍵性作用,有特殊需要,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的,可以適用緩刑,但必須從嚴掌握。
2016搶奪罪量刑標準,檢察院量刑建議有用嗎,檢察院量刑建議是有用的,但法院在判刑的時候可以選擇采納和不采納。一般提出量刑建議的案件應當具備的條件有:1.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2.提出量刑建議所依據的各種法定從重、從輕、減輕等量刑情節已查清等。法律依據:《人民檢察院開展量刑建議工作的指導意見(試行)》第四條提出量刑建議的案件應當具備以下條件:(一)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二)提出量刑建議所依據的各種法定從重、從輕、減輕等量刑情節已查清;(三)提出量刑建議所依據的重要酌定從重,從輕等量刑情節已查清。
受賄罪量刑標準2016,挪用資金罪的數額巨大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即以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起點。
挪用公款量刑標準2016,收賄賂后退款有罪嗎,收賄賂退回沒有罪,依據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規定,公職人員收受他人財物后,及時將錢退回的,是不會構成受賄的。
【法律依據】
《關于辦理受賄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第九條,國家工作人員收受請托人財物后及時退還或者上交的,不是受賄。國家工作人員受賄后,因自身或者與其受賄有關聯的人、事被查處,為掩飾犯罪而退還或者上交的,不影響認定受賄罪。
詐騙罪量刑標準2016,黑龍江挪用資金罪認定標準,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違反公司法受賄、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挪用本單位資金一萬元至三萬元以上的,為“數額較大”。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三條的規定,即以十五萬元至二十萬元為“數額巨大”的起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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