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婦女罪中國裁判文書,強制猥褻婦女罪的認定是什么,強制猥褻婦女罪顧名思義就是對婦女實施強制猥褻的行為。對本罪的認定,首先,要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侮辱婦女行為區分開來,本法只懲罰以強制方法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對于非強制性的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不能視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本條對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侮辱罪 案例,前男友騷擾罪構成條件,
前男友騷擾,如果達到強制猥褻婦女的程度就涉嫌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構成條件: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
主觀方面行為人猥褻、侮辱婦女具有違背婦女意志的本質特征。違背婦女意志,即未經婦女真實同意。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強制猥瑣婦女兩次案例,猥褻婦女罪最多要判多長時間,強制猥褻婦女罪顧名思義就是對婦女實施強制猥褻的行為。對本罪的認定,首先,要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侮辱婦女行為區分開來,本法只懲罰以強制方法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對于非強制性的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不能視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本條對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亦視作為犯罪。犯本罪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以暴力侮辱婦女,強制猥褒罪具體量刑標準,
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量刑標準:
(一)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情節一般的,為拘役六個月;
(二)采用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三)采用暴力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四)對同一婦女強制猥褻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個月;
(五)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準刑參照點】
(一)聚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五年;
(二)在公共場所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五年;
(三)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對同一婦女多次強制猥褻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
二、《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強制猥褻 暴力程度,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被批捕的程序是怎樣的,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被批捕的程序如下:公安機關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時候,應當寫出提請批準逮捕書,連同案卷材料、證據,一并移送同級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人民檢察院審查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檢察長決定。
1、客觀要件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首先,主觀方面行為人猥褻、侮辱婦女具有違背婦女意志的本質特征。違背婦女意志,即未經婦女真實同意。如果婦女對于行為人的行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婦女同意行為人所進行的各種淫穢下流的動作,如采用下流的語言調戲的,自然也談不上侮辱婦女的行為。其次,行為人采用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實施了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
2、主體要件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3、主觀要件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通常表現出刺激或者滿足行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傾向,但不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
北京強制猥褻辯護,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怎么判刑,1、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本罪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
(1)聚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五年。
(2)在公共場所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五年。
(3)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二年;對同一婦女多次強制猥褻或者侮辱的,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一年。造成被猥褻對象輕微傷的,重處20%。
2、構成犯罪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強制猥褻、侮辱婦女情節一般的,為拘役六個月。
(2)采用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
(3)采用暴力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1人的,為有期徒刑一年。
(4)對同一婦女強制猥褻或者侮辱,每增加1次,刑期增加三個月。
(5)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1人,刑期增加六個月。
侮辱罪的案例,侮辱婦女罪的犯罪條件是什么,客觀要件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婦女,或者侮辱婦女的行為。
主體要件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且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
主觀要件
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通常表現出刺激或者滿足行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傾向,但不具有強行奸淫的目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強制猥褻、侮辱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侮辱尸體罪案例,侮辱婦女罪認定,侮辱婦女罪的認定如下:
1、本罪與一般猥褻、侮辱婦女行為的界限
首先,要將強制猥褻、侮辱婦女行為與非強制性猥褻、侮辱婦女行為區分開來,本法只懲罰以強制方法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對于非強制性的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不能視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的行為都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本條對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的構成雖然未規定“情節嚴重”之要件,但不能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行為亦視作為犯罪。
2、利用婦女無法抗拒的狀態進行猥褻行為的定性
強制猥褻婦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婦女不能抗拒,或者對婦女采取脅迫,即精神上的強制,使婦女不敢抗拒的手段來實施的。利用婦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狀態而實施的猥褻行為,這種猥褻婦女行為在本質上是違背婦女意志的,其猥褻手段可視為“暴力”、“脅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應認定為強制猥褻婦女罪。
3、如何認定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實施的強制猥褻婦女罪
我們認為,證確認定利用職權、教養關系、從屬關系實施的強制猥褻婦女罪,關鍵是查明行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關系對婦女進行脅迫。這一點,與在強奸罪認定中區分利用特定關系強奸與雙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樣的。在強制猥褻罪的認定中,不能把有教養關系、從屬關系和利用職權猥褻婦女的行為都視為強制猥褻。行為人利用職權引誘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為人對其猥褻的,不能認定為強制猥褻婦女罪。
4、侮辱婦女罪與侮辱罪的界限
以婦女為侮辱對象的行為與侮辱婦女罪很相似,兩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區別在于:
(1)對象情況不同。侮辱婦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婦女為對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婦女的行為,是針對特定的對象實施的。
(2)目的動機不同,侮辱婦女罪對婦女進行的侮辱行為,一般是出于鬧事取樂,尋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對婦女進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個人恩怨、嫉妒或報復,目的是貶損特定婦女的人格和名譽。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 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褻兒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眾猥褻兒童的,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情節惡劣的;
(三)造成兒童傷害或者其他嚴重后果的;
(四)猥褻手段惡劣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
猥瑣婦女罪案例,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怎么判刑的,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的判刑:1、情節一般處拘役六個月;2、采用脅迫或其他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一人的,為有期徒刑六個月;3、采用暴力方法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一人的,為有期徒刑一年;4、強制猥褻或者侮辱婦女每增加一人,刑期增加六個月。5、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本罪,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強制猥褻婦女罪案例,侮辱婦女是公訴案件嗎,侮辱婦女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是公訴案件。構成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一般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強制猥褻、侮辱罪,侵害的客體是他人(男性或者婦女)的性自由權,具體包括忍受性權利的自愿選擇,對性的厭惡感、羞恥感以及正常的性感情。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強制猥褻他人或者侮辱婦女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眾或者在公共場所當眾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惡劣情節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褻兒童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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