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品案件立功標準,什么是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是認定重大立功的重要標準,實際情況中對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始終存有不同理解,導致檢法對重大立功的認定不一,并且即便是同一審判機關也存在有不同的做法。
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
犯罪分子有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前款所稱重大犯罪、重大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等情形。
公安立功獎勵標準,刑法中立功的認定標準,立功的認定標準:犯罪分子到案后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
法律依據:
《刑法》第六十八條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毒品案件立功標準,立功的認定標準,立功它是在刑事犯罪中針對犯罪分子的一種行為,一般來說就是犯罪分子在拘留的時候,可以根據立功的相應情節來適當減輕處罰。
立功的認定標準:
一般立功一般立功是犯罪分子到案后檢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的其他犯罪,經查證屬實;
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經查證屬實;阻止他人犯罪活動;
所稱“重大犯罪”、“重點案件”、“重大犯罪嫌疑人”的標準,一般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或者案件在本省、自治區、直轄市或者全國范圍內有較大影響的情形。
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具有其他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
重大立功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檢舉、揭發他人重大犯罪行為,經查證屬實;
提供偵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線索,經查證屬實;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
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
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等表現。
重大立功量刑標準,自首與立功競合怎么認定,自首與立功競合即自首與立功都存在時,分別認定并在栽量刑罰時予以適用。如果供述的內容超出了自首的要求,另構成立功,則應同時認定自首與立功;如果供述的內容,既是自首也是立功表現,則只能擇一認定即對行為人最有利的量刑情節。
《刑法》第六十七條規定: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立功的刑法案例,自首和立功的認定標準是什么,自首的認定標準:1、犯罪后自動投案;2、向公安、司法機關或其他有關機關如實供述自己犯罪的行為。立功的認定標準:1、犯罪分子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2、提供重要線索,偵破其他案件的。法律依據:《刑法》第六十七條犯罪以后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被采取強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實供述司法機關還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論。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后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刑事辯護詞的立功,立功與重大立功區別有哪些,
1、一般立功與重大立功的區別取決于是否是“重大”的犯罪、案件、犯罪活動、犯罪嫌疑人。而這4個“重大”的標準是什么呢?標準有兩個:其一是在省級以上范圍有重大影響的案件;其二是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刑罰以上的案犯、案件等。其中,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是指根據犯罪行為的事實、情節可能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案件已經判決的,以實際判處的刑罰為準。但是,根據犯罪行為的事實、情節應當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因被判刑人有法定情節經依法從輕、減輕處罰后判處有期徒刑的,應當認定為重大立功。
2、二者區別的意義在于寬大的幅度不同:
(1)一般立功,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重大立功,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關鍵是在同時具備自首情節的情況下,寬大力度的差別更為明顯。
(2)如果自首后又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輕或免除處罰。如果自首又有一般立功表現的,按法律還是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寬大的力度有天壤之別。所以說,是不是重大立功,在這一點上也就是在能不能適用這個規定上具有舉足輕重的影響。
敲詐勒索的認定標準,怎樣算立功,立功必須是犯罪分子本人實施的行為。為使犯罪分子得到從輕處理,犯罪分子的親友直接向有關機關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不應當認定為犯罪分子的立功表現。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19日聯合發布的《關于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節若干問題的意見》規范了辦理職務犯罪案件認定立功的條件。
《刑法》第六十八條 立功
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認定假藥的標準,如何認定立功行為,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屬于刑法意義上的立功。立功的認定條件如下:
1.立功必須是犯罪分子本人實施的行為。
2.據以立功的他人罪行材料應當指明具體犯罪事實;據以立功的線索或者協助行為對于偵破案件或者抓捕犯罪嫌疑人要有實際作用。
3."查證屬實"是認定立功的一個法定要求。
4.犯罪分子檢舉、揭發的他人犯罪,提供偵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線索,阻止他人的犯罪活動,或者協助司法機關抓捕的其他犯罪嫌疑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可能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應當認定為有重大立功表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六十八條?【立功】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共犯的認定標準,共同犯罪如何認定立功,共同犯罪認定立功的標準是,被告人在公安機關抓獲同案犯過程中確實起到協助作用的,協助司法機關抓獲同案犯的情形。如果情況是,公安機關根據被告人供述抓獲同案犯的,不應認定被告人具有立功表現,不能認定為立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第六十八條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盜竊罪認定的標準,立功的條件有什么,立功的認定標準是什么,一、構成立功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立功的時間
立功發生在刑事訴訟過程中,犯罪人揭發檢舉他人的犯罪行為,是在其歸案以后判決宣告以前。
(二)立功的表現
(1)揭發他人的犯罪行為。
(2)提供重要線索。
(3)協助司法機關緝捕其他罪犯。
(4)犯罪人在羈押期間,遇有其他在押犯自殺、脫逃或者其他嚴重破壞監視行為,及時向看守人員報告。
(5)遇有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奮不顧身加以排除,等等。
二、立功的認定標準:
1、立功必須是犯罪分子本人實施的行為。
2、犯罪分子被羈押或者歸案后,不僅如實地交代自己的犯罪,而且還主動地揭發其他人的犯罪行為,包括揭發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實以外的其他犯罪行為。這種揭發必須經司法機關查證屬實。如果經過查證,發現其揭發的情況不是事實,或者無法證實,或者不屬于犯罪行為,則這種的揭發不是立功。
3、提供的重要線索必須是實事求是的,司法機關能夠據此查明犯罪,偵破案件。如果經過偵查,發現提供的線索不實,或者無法證明發生過犯罪,或者不屬于犯罪行為的,就不應當認為是立功。
【法律依據】
根據《刑法》第68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的,是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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