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賄賂案件包括哪些,不允許律師會見的情形,
首先,機關工作人員涉及職務犯罪,偵查機關應該是檢察機關的反貪部門,初步定性判斷應該是刑事案件。如果案情復雜重大、標的較大的職務犯罪案件,實務中還可能存在放在異地看守所關押的情況。
新《刑訴法》規定,危害國家安全、恐怖活動、特別重大賄賂等3類犯罪案件的犯罪嫌疑人,律師想要在偵查期間會見,是必須經過偵查機關許可即批準的。對于上述案件,偵查機關一定是事先通知看守所的。根據最高檢《人民檢察院刑事訴訟規則(試行)》“特別重大賄賂犯罪”的界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是屬于“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涉嫌賄賂犯罪數額在50萬元以上,犯罪情節惡劣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這里的“涉嫌”是指犯罪嫌疑人可能受賄的金額(因為案件尚未經人民法院依法審判)。至于數額是否達到50萬元標準,以及是否屬于“犯罪情節惡劣”,則是由辦案機關工作人員根據具體案情,進行綜合裁量后作出判斷,其判斷結果將直接影響到偵查階段是否允許律師會見。
特別重大賄賂案件 會見,介紹賄賂罪有追訴期嗎,介紹賄賂罪有追訴期的。介紹賄賂罪法定最高刑是三年,根據《刑法》第八十七條關于犯罪追訴期限的規定,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偵查機關沒有發現犯罪的可以不再追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八十七條犯罪經過下列期限不再追訴:(一)法定最高刑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經過五年;(二)法定最高刑為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經過十年;(三)法定最高刑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經過十五年;(四)法定最高刑為無期徒刑、死刑的,經過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認為必須追訴的,須報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核準。
刑九標準數額司法解釋,什么是重大賄賂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特別重大賄賂案件:
(一)涉嫌賄賂犯罪數額在50萬元以上,犯罪情節惡劣的;
(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
(三)涉及國家重大利益的。
法律依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在經濟往來中,違反國家規定,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論處。
刑九受賄金額標準,重大立功減刑標準是怎樣的,重大立功減刑標準:根據司法實踐,一般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根據《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應當減刑。
刑九數額量刑標準,法院逮捕可以會見律師嗎,一般案件是可以。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
辯護律師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其他辯護人經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許可,也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會見和通信。
辯護律師持律師執業證書、律師事務所證明和委托書或者法律援助公函要求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看守所應當及時安排會見,至遲不得超過四十八小時。
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特別重大賄賂犯罪案件,在偵查期間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經偵查機關許可。上述案件,偵查機關應當事先通知看守所。
辯護律師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案件有關情況,提供法律咨詢等;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實有關證據。辯護律師會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時不被監聽。
大案要案的標準 刑九,介紹賄賂量刑標準,
介紹賄賂量刑標準如下,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在2萬元以上,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在20萬元以上。若介紹賄賂金額不滿標準的,3次以上或者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情形,也可以立案。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二條規定,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介紹賄賂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介紹賄賂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刑九挪用公款立案標準,重大立功減刑幅度是怎樣的,
對于立功情節,綜合考慮立功的大小、次數、內容、來源、效果以及罪行輕重等情況,確定從寬的幅度。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的規定》
第六條: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罪犯減刑起始時間為:不滿五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以上方可減刑;五年以上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一年六個月以上方可減刑;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應當執行二年以上方可減刑。有期徒刑減刑的起始時間自判決執行之日起計算。
確有悔改表現或者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九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有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一年六個月有期徒刑;確有悔改表現并有重大立功表現的,一次減刑不超過二年有期徒刑。
被判處不滿十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一年;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兩次減刑間隔時間不得少于一年六個月。減刑間隔時間不得低于上次減刑減去的刑期。罪犯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不受上述減刑起始時間和間隔時間的限制。
職務犯罪量刑標準刑九,什么情況下會存在技術偵查措施,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8條的規定,能夠行使技術偵查措施的主體為公安機關和人民檢察院。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48條的規定,技術偵查措施適用的范圍為以下案件:
1、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重大毒品犯罪或者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犯罪案件;
2、重大的貪污、賄賂犯罪案件以及利用職權實施的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的重大犯罪案件;
3、追捕被通緝或者批準、決定逮捕的在逃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案件批準程序。
法律依據:
《公安機關辦理刑事案件程序規定》第二百五十四條
刑九職務犯罪量刑標準,現行刑法對介紹賄賂罪立案是怎么規定的,現行刑法對介紹賄賂罪立案的規定: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2)3次以上或者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等。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立案偵查案件立案標準的規定(試行)》第一條第七款介紹賄賂罪是指向國家工作人員介紹賄賂,情節嚴重的行為。“介紹賄賂”是指在行賄人與受賄人之間溝通關系、撮合條件,使賄賂行為得以實現的行為。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1、介紹個人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介紹單位向國家工作人員行賄,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2、介紹賄賂數額不滿上述標準,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為使行賄人獲取非法利益而介紹賄賂的;(2)3次以上或者為3人以上介紹賄賂的;(3)向黨政領導、司法工作人員、行政執法人員介紹賄賂的。
刑九挪用立案標準,立功如何減輕處罰,根據司法實踐,一般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以下;重大立功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20%-50%;犯罪較輕的,可以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處罰。《刑法》第六十八條規定,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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