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以公司名義貸款,公司在不知情下貸款,公司能追究其法律責任嗎?
一、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員工以公司的名義貸款,公司可以追究該員工的法律責任嗎
1、員工以公司名義貸款,如果是獲得公司授權的,則由公司負責。或者構成表見代理的,也由公司負責。但如果員工是無權代理人,公司不予追認其貸款行為的,則由員工自己負責。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代理人在代理權限內,以被代理人名義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
第一百七十一條,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行為人實施的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行為人實施的行為未被追認的,善意相對人有權請求行為人履行債務或者就其受到的損害請求行為人賠償。但是,賠償的范圍不得超過被代理人追認時相對人所能獲得的利益。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六十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一條
二、總公司承擔債務后可以向分公司追索嗎,法律的規定是什么
總公司承擔債務后不能追訴分公司。分公司債務由總公司承擔,分公司不具有獨立的法人人格,沒有獨立的責任能力,如果分公司的資產不足以還清債務,那分公司的債務由總公司承擔。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十四條,公司可以設立分公司。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民事責任由公司承擔。
公司可以設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資格,依法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十四條
三、職務侵占公司可以不追訴嗎,法律怎么規定的
職務侵占罪既是公訴案件也是自訴案件,如果是私人企業的,公司可以決定不追訴,但是如果是國有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的,則不能由企業決定是否追訴。
職務侵占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
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
以及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條、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七十一條
[2]《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條
[3]《刑法》 第三百八十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