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的判刑標準
一、重婚罪怎么判,重婚罪怎么判
重婚罪是有配偶又與他人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行為。重婚罪有兩種存在形態,一種是領取結婚證的法律婚姻,一種是以夫妻名義同居在一起的未領取結婚證的婚姻。根據我國《刑法》的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對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屬于刑事處罰。對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也是觸犯《刑法》的。也就是說,對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觸犯《刑法》,受到刑事處罰。《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二、重婚罪怎么處理,男方已經有老婆和孩子的,只是沒有結婚證的
1、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家庭成員間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2、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
1、重婚的;
2、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3、實施家庭暴力的;
4、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重婚罪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條
三、女方出軌算重婚罪嗎,重婚罪判刑標準
女方如果不知道對方已經有配偶的而結婚的,不會判刑。《刑法》第258條規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即有配偶而重婚或明知對方有配偶而故意重婚者,應承擔重婚罪的刑事責任。不知對方已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不構成重婚罪,僅承擔重婚的的民事責任。《刑法》第259條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258條
[1]《刑法》 第259條
四、男方出軌,起訴離婚怎么判?
1、離婚有協商和起訴兩種方法,若協商不成只能起訴。若是起訴離婚的話,女方要注意搜集男方出軌的證據,這樣法院一般是會判離婚的。起訴要到被告戶口地或被告居住超過一年以上的所在地法院。
2、若雙方都同意,可以辦理速裁,一個月左右就可以辦好。
3、撫養權方面,要按照那一方的撫養對孩子成長有利原則,法院確定撫養權時會綜合考慮孩子現在的生活狀態、夫妻雙方的工作收入及道德方面及孩子是否一直由一方父母在撫養等因素來判斷。2歲以下的小孩一般判給母親撫養,10歲以上的孩子,要聽取孩子的意見.沒有撫養孩子一方應支付撫養費,撫養費一般是一方收入的20-
30%。撫養費包括生活費 、教育費、醫療費等。
4、 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財產均屬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歸夫妻共同所有和負擔,一般是一人一半 。如果一方有過錯,分割財產是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5、依照法律規定,有家庭暴力時,受害方離婚時,可以要求家暴方賠償,包括物質和精神損害賠償,且在分財產綜合考慮,適當照顧受害方!離婚的法定條件“感情確已破裂”是實體性規定,是準予離婚的法定條件。“調解無效”則是程序性規定,不能視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調解無效的案件,許多是感情確已破裂的,從這個意義上來說,“調解無效”是“感情確已破裂”的一種反映。而有一些離婚 案件,雖然是“調解無效”,但并非是“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在調解工作中,往往存在著力與不力,深入與不深入等差別,直接影響著調解效果。多年的民事審判實踐說明,“調解無效”和“感情確已破裂”的含義不完全相同,“調解無效”并不都等于“感情確已破裂”。因此,不應當把“調解無效”作為認定“感情確已破裂”的根據。在審判實踐中,既不要把“感情確已破裂”與“調解無效”完全等同起來。也不要把“調解無效”簡單地作“感情確已破裂”的標志。更不要把“調解無效”作為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判決離婚的法定條件只是“感情確已破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