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中死亡算不算工傷?相關規定是什么?
一、工作中疾病死亡算不算工傷,該如何規定的
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突發疾病去世的,屬于工傷,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內突發疾病后在48小時之內搶救無效死亡的,也可以被認定成工傷,不過,員工去世以后還是要先申請工傷認定的,因為死者家屬索要相關工傷待遇的話,也必須提供工傷認定書。
二、在工作時間內,突發疾病,但未死亡算不算工傷
只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才能視同工傷,因此,在工作時間內,突發疾病,但未死亡的不屬于工傷,除非突發的是經過診斷確認的職業病除外。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三、工人工作中因急病死亡算工傷死亡嗎
1、上班期間疾病死亡算工傷。
2、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五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視同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因此,只要具備以下兩個條件,那么,上班時間應該算作工傷。兩個條件分別為“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是指
1職工突發與工作無關的及并導致死亡。如果是與工作有關的疾病而導致死亡,應當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的規定認定工傷。
2在工作崗位上突發與工作無關并沒有導致立即死亡的疾病,但是在48小時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視同為工傷。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四、工作時間,工作地點,突發疾病,未死亡,算工傷嗎
只要事實勞動關系成立,就可以算工傷。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后舊傷復發的。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五條
五、職工在崗位因病死亡算不算工傷
職工因病或非因工負傷死亡時、退休養老后死亡時或非因工殘廢完全喪失勞動力退職后死亡時,發給喪葬補助費和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喪葬補助費標準為2個月的企業職工平均工資;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標準為供養1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6個月;供養2人的,為死者本人工資9個月;供養3人或3人以上的,為死者本人工資12個月。
六、員工在工地外死亡的算工傷嗎,有沒有法律依據
勞動者在工地之外去世的,不能認定為工傷,不屬于工傷的標準,也不能享受相應的工傷賠償,員工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內突發疾病去世,可以認定為工傷,需要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相應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