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上,繼承父親債務時,如何處理兒子的義務?
一、兒子有義務償還父親債務嗎?
父債子還屬于品德領域,我國法律上是沒有規則爸爸媽媽的生前債款子女有必要承當歸還職責的。但假如兒子承繼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在遺產承繼的時分需求先清償完父親生前的債款和應交納的稅款之后,法定承繼人再去承繼剩余的產業。假如兒子選擇拋棄承繼父親的遺產,那么就可以不承當歸還父親生前債款的職責。王某于2011年開始在遼中縣某村承攬土地。李某為王墊付了土地承攬款5830元,村委會出具了收款收據。2011年8月2日,王某向李某出具欠據一張,寫明欠5830元。后王某返還2000元,余欠3830元,經屢次催要未果,于2014年6月16日,李某訴至法院。但當年11月6日,王某病故,先就該項債款的歸還引發了膠葛,李某以為“父債長不移至理”,想向王某的子女索要債款,但不知道是否能夠以及該怎么做。
二、兒子的債務父母有沒有義務還,有哪些相關規定
兒女的債務父母一般沒有義務償還,如果兒女是成年人,則對于其債務應當由其自行償還,如果是未成年人的,則父母作為監護人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一般債務產生的原因包括侵權行為,無因管理等。
三、父親欠債,兒子有義務還嗎
1、我國法律沒有父債子還這種規定的。也就是子女沒有義務給父親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除非子女繼承了父親的遺產,那么同時是繼承他的債務的,這時候就有義務返還了。
2、《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稅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愿償還的不在此限。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