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鄉申請仲裁了,勞動仲裁調解時間多長后開庭?
一、我老鄉申請仲裁了,勞動仲裁調解時間多長后開庭
第一、勞動仲裁必須要做出裁決。
第二、《勞動爭議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钡囊幎ǎ由蠈徖砹傅奈逄鞎r限,仲裁庭對勞動爭議的案件必須在50天(最長65天)內裁決;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二、申請勞動仲裁后,仲裁后多長時間可以開庭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 ¢_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對于你的申請勞動仲裁后多長時間開庭這個問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三、勞動仲裁開庭后多長時間出裁決書,勞動仲裁審理后多久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開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有需要可以通過我們聽律網網委托您所在地區的律師來幫助您。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四、申請了勞動仲裁,合同糾紛仲裁裁決期限是多長時間
1、作出裁決的期限為仲裁庭在組庭后6個月內作出裁決書。
2、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
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
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時,其中一部分事實已經清楚,可以就該部分先行裁決。
4、《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第六十二條
作出裁決的期限
(一)仲裁庭應在組庭后3個月內作出裁決書。
(二)經仲裁庭請求,仲裁委員會仲裁院院長認為確有正當理由和必要的,可以延長該期限。
(三)程序中止的期間不計入上述第(一)款規定的裁決期限。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1]《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仲裁規則》 第六十二條
五、勞動仲裁后,申請法院開庭需要多長時間
勞動案件是立案后45天內結案,疑難案件可以再延期15天?! ¢_庭后,仲裁員會對雙方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會按期出具裁決書,雙方對于裁決書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裁決書15天內起訴到法院?! 秳趧訝幾h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條仲裁庭裁決勞動爭議案件,應當自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仲裁申請之日起四十五日內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對于你的申請勞動仲裁后多長時間開庭這個問題,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主任批準,可以延期并書面通知當事人,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可以就該勞動爭議事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以上沒有解決您的問題,歡迎到聽律網網咨詢,為您提供專業的律師服務。
引用法規
[1]《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條
六、申請勞動仲裁,審理期限是多長時間?
現在的勞動爭議大都通過申請勞動仲裁來解決的,勞動仲裁委員會在合理的期限內對勞動爭議作出裁決,那么法院勞動仲裁審理期限是多長時間,仲裁委員會在收到申訴人的申訴書后,應在填寫《立案審批表》之日起7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仲裁委員會決定不予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制作不予受理通知書,送達申訴人;決定立案的,將在作出決定之日起7日內向申訴人發出受理通知書,并將申訴書的副本送達被訴人。被訴人應當自收到申訴書副本之日起15日內提交答辯書和有關證據。仲裁庭處理勞動爭議,自組成仲裁庭之日起45日結束。案情復雜需要延期的,經報仲裁委員會批準,可以適當延期,但是延長的期限不超過15日。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期滿不起訴的,裁決書即發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