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是什么
一、咨詢一下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是什么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
二、我想問一下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立案標準
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二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五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三萬元以上的
(二)偽造、擅自制造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兩種以上注冊商標標識數量在一萬件以上,或者非法經營數額在三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二萬元以上的
(三)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三、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是如何構成的
客體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體為國家的商標管理制度和他人注冊商標的專用權。
本罪的犯罪對象是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所謂商標標識,是指附有商標圖樣、商標注冊標記、注冊商標字樣、注冊商標標志、核準注冊的名稱等的物質載體,如商標紙、商標片、商標織帶等。它是表明注冊商標的商品顯著特征的識別標志,包括
1、在商品上或者商品包裝、說明書以及其他附著物上所標明的注冊商標字樣或者注冊商標標識以及注冊標記;
2、在商品或者包裝物上印制的注冊商標圖形,即注冊商標的文字、字母、圖形及其組合圖樣;
3、經商標局核準注冊或能起到商標作用的商品特定名稱及外觀裝磺部分。商標超過有效期限或因其他原因而被注銷,其標識就不能構成本罪之對象。成為本罪犯罪對象的必須是他人的商標標識,如果是自己的商標標識,就根本談不上偽造或擅自制造。
客觀要件。
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商標管理法規,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商標標識,情節嚴重之行為。
主體要件。
本罪的主體是企業事業單位或個人,單位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個人既包括持有工商營業執照的個體工商戶,亦包括沒有營業執照的其他個人。
主觀要件。
本罪在主觀方面只能是故意,即明知是他人的注冊商標標識而仍故意偽造,或明知違反注冊商標標識印制委托合同的規定,仍然故意超量制造,或明知是偽造的或擅自制造的他人注冊商標標識,卻仍故意銷售。過失不能構成本罪。
四、你好請問非法制造、銷售非法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罪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條,偽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冊商標標識或者銷售偽造、擅自制造的注冊商標標識,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引用法規
[1]《刑法》 第二百一十五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