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后旗產假的法律規定是多少天
一、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左翼后旗產假的法律規定多少天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內蒙古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公民比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初婚者為晚婚。已婚婦女比法定婚齡推遲四年以上初育者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產假三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日。對晚婚晚育者還可以給予其他形式的獎勵。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內蒙古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二、西安市法定產假是多少天?
你好,關于西安法定產假多少天這個問題, 女職工產假分別按下列情況執行產假98天+30天(生育假)+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
2] 第一、單胎順產者,給予產假九十八天,其中產前休息十五天,產后休息八十三天;第二、難產假。剖腹產、Ⅲ度會陰破裂增加15天;吸引產、鉗產、臀位產增加15天;第三、生育假30天(原先的30天晚育假改為生育假;凡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生育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再享受生育假三十天);第四、多胞胎生育假,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產假需提供的證件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出生證和獨生子女證(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愿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并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并申請勞動仲裁。
三、內蒙古包頭市九原區產假的法律規定多少天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法律規定
《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三十九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增加婚假十五日;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除享受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再增加產假六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二十五日。休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待遇不變。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內蒙古自治區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九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四、定西市岷縣產假的法律規定多少天
國家規定產假98天,符合條件的可享受產假180天。
法律規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十九條依法辦理結婚登記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30天。
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女方享受產假180天;男方享受護理假30天。
職工在婚假、產假、護理假期間,其工資、獎金、福利待遇不變。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1]《甘肅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十九條
五、內蒙古鄂爾多斯市鄂托克旗規定的產假多少天
正常產假98天,最多可休128天。
法律規定
《內蒙古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四十一條 公民比法定婚齡推遲三年以上初婚者為晚婚。已婚婦女比法定婚齡推遲四年以上初育者為晚育。
晚婚者增加婚假十五日;晚育者增加產假三十日,并給予男方護理假十日。對晚婚晚育者還可以給予其他形式的獎勵。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內蒙古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四十一條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六、內蒙產假規定是多少天
1、女職工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最多為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
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引用法規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