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立分公司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一、設立分公司需要股東會決議嗎
需要。分公司設立所需資料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總公司公章)
2、總公司的章程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3、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4、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5、總公司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6、總公司驗資報告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7、總公司關于成立分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加蓋總公司公章和股東私章)
8、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照片。
9、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10、分公司辦公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產證復印件。
11、分公司獨立核算的證明資料,總公司給分公司的資金證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二、關于股東股份轉讓的股東決議
現在這個北京市住房公積金的,一般是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的5%;有條件的城市,可以適當提高繳存比例。具體繳存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訂,經本級人民政府審核后,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城鎮個體工商戶、自由職業人員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基數原則上按照繳存人上一年度月平均納稅收入計算。
三、股東會決議是需要多少票數通過,有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可根據以下兩種情形,確定股東會決議通過需要的票數
1、一般事項,章程優先,如果章程無規定,半數以上表決權即可以通過。
2、重大事項,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公司法》第四十二條規定,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規定,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二條
股東會會議由股東按照出資比例行使表決權;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規定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四十三條
股東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本法有規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規定。
股東會會議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減少注冊資本的決議,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變更公司形式的決議,必須經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決權的股東通過。
【溫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難題不知道怎么解決?或者實在找不到合適的律師,請點擊咨詢按鈕,可以根據你的大概情況為匹配到最合適的本地專業律師。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2]《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二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四十三條
四、設立分公司需要股東會決議嗎2023年
需要。分公司設立所需資料1、總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加蓋總公司公章)
2、總公司的章程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3、總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4、總公司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5、總公司國、地稅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6、總公司驗資報告復印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7、總公司關于成立分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加蓋總公司公章和股東私章)
8、分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原件、照片。
9、分公司負責人的任命文件。(加蓋總公司公章)
10、分公司辦公地址的房屋租賃合同及房產證復印件。
11、分公司獨立核算的證明資料,總公司給分公司的資金證明。法律依據《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四條 公司合并債權債務的承繼公司合并時,合并各方的債權、債務,應當由合并后存續的公司或者新設的公司承繼。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一百七十四條
五、轉讓股份需要大股東同意嗎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