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質量預驗收程序是什么?
一、工程質量預驗收程序都是什么
1、工程質量預驗收程序是檢驗批及分項工程質量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2、施工單位也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
3、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
二、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主要驗收程序是怎樣
驗收建筑工程質量的程序是施工單位提交工程竣工報告;建設單位組織勘察、設計、施工、監理等單位制定驗收方案;各單位審閱工程檔案資料,實地查驗工程質量,作出驗收意見;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建設單位提出工程竣工驗收報告。
三、工程質量預驗收程序是什,法律怎么規定的
工程質量預驗收程序是檢驗批及分項工程質量由監理單位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施工單位也應自行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檢查評定,并向建設單位提交工程驗收報告;建設單位負責人組織施工(含分包單位)、設計、監理單位(項目)負責人進行單位(子單位)工程質量驗收。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條
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壽命內,必須確保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的質量。建筑工程竣工時,屋頂、墻面不得留有滲漏、開裂等質量缺陷;對已發現的質量缺陷,建筑施工企業應當修復。
《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六十一條
交付竣工驗收的建筑工程,必須符合規定的建筑工程質量標準,有完整的工程技術經濟資料和經簽署的工程保修書,并具備國家規定的其他竣工條件。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第六十一條
四、建設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是如何規定的?
1、工序驗收的單元工程驗收,是所有后續各項驗收的基礎,承包人和監理人應按規定的程度和要求,認真做好工序和單元工程的驗收簽證工作。
2、各類驗收的一般程序為承包人經過自檢,認為已達到相應的驗收條件要求,并做好各項驗收準備工作,即可按合同文件和各方協商確定的時限,向監理人或發包人提交驗收申請。
五、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程序的規定是怎么樣的
分部工程質量驗收程序的規定一、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程序與組織檢驗批和分項工程應該由監理工程師(建設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單位項目專業質量(技術)負責人等進行驗收。
二、分項工程的合格質量應符合下列要求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均應符合合格質量的規定。分項工程所含的檢驗批的質量驗收記錄應完整。
【法律依據】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三十二條規定施工單位對施工中出現質量問題的建設工程或者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建設工程,應當負責返修。
引用法規
[1]《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三十二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