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救援不給賠償該怎么辦?
一、交通事故救援不給賠償怎么辦?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同時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以下簡稱“交強險”)和第三者責任商業保險(以下簡稱“商業三者險”)的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當事人同時起訴侵權人和保險公司的,人民法院應當按照下列規則確定賠償責任 (一)先由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在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業三者險的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予以賠償;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權責任法的相關規定由侵權人予以賠償。 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對于交通事故賠償對方不給你可以去法院要求強制執行。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十六條
二、出了點交通事故,人家要賠償怎么辦
1、可以要求對方出具醫療收據以及傷情鑒定報告,憑這些要求賠償。
2、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殘疾生活輔助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三、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要賠償怎么辦?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 在高速公路上發生交通事故的,車輛駕駛人應當將車上人員迅速轉移到右側路肩或應急車道上,并且迅速報警,防止次生事故的發生。以上就是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怎么辦的答案了。
四、交通事事故中無人員傷有賠償么
你好,關于不正當競爭行為 侵權的這個問題,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責任法律責任是指由于行為主體的違法行為而引起的自身應承擔的不利的法律后果。不正當競爭行為不但侵害了其他經營者甚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而且破壞了良好公平的市場經濟秩序,是一種違法行為,必須受到法律的制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對不正當競爭行為采取綜合性的調整方式,是許多國家的共同做法。我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也不例外,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根據情況分別承擔民事責任、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反不正當競爭法》第4章專門對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法律責任作了規定。
五、無人員受傷的交通事故要求人身賠償
(一)肇事當事人須如實反映事故發生的經過,按現場處理民警預約的時間到大隊事故中隊辦理有關手續。(二)提供本方和對方維修車輛的保險委托手續。(三)視事故損失情況交納一定數額的保證金。(如屬本市行政事業單位和部分企業單位提供擔保后,經主管領導或法人代表加簽意見可減免保證金)。(四)事故中隊政務組辦理車輛放行、交費、交納保證金手續。(五)帶齊車損報告(經保險公司核定)、照片、維修發票、拖、停車費票據等,到經辦民警處辦理結案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