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醫藥費如何處理,交通事故醫藥索賠
一、交通事故醫藥費怎么處理,交通事故醫藥費賠償
交強險承擔的是無過錯賠償責任,關于什么是無過錯賠償責任,我在《交通事故處理實務》那個專輯中已經有了較詳細的解說,在這里不再多說。既然是無過錯賠償責任,那么當發生交通事故后,無論在事故認定書中是否認定司機有責任,交強險都是要賠的,只不過有責和無責的賠償限額是不同的。交強險在賠付的時候,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有責時賠多少,一種是無責時賠多少。當事故認定書認定機動車有責時,不管是全責還是主責或是同責還是次要責任,只要認定機動車對事故的發生負有責任,交強險就按有責任限額來賠對方,如果事故認定書認定機動車無責的話,那交強險將按無責的限額來賠償對方。這就是交通事故醫藥費的規定。
二、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怎么賠償的?
對于交通事故醫療費是怎么賠償的?這個問題,解答如下交通事故賠償項目,是指交通事故當中肇事者給予受害者的賠償所包含的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鑒定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 《人身損害賠償解釋》在賠償項目方面和賠償標準方面貫徹了全面賠償的原則。其中賠償項目方面增加了康復費、后續治療費兩項,并用“殘疾賠償金”代替“殘疾者生活補助費”。具體體現在《人身損害賠償解釋》第17條、第18條的規定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標準為 (一)受害人遭受人身損害的賠償項目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 (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賠償項目除第1項外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引用法規
[1]《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17條
[2]《人身損害賠償解釋》 第18條
三、交通事故醫療費應如何賠付,怎樣賠償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醫療費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
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六條
四、交通事故醫療費應如何賠付,怎樣賠償,2023規定是什么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損害,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醫療費先由承保機動車強制保險的保險人在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承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的約定予以賠償;仍然不足或者沒有投保機動車商業保險的,由侵權人賠償。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條,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
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
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