賠償責任承擔須具備哪些要件?
一、損害賠償責任的承擔必須具備的要件是怎樣的
1、須有違約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適用于履行不能、拒絕履行、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及遲延受領等諸種違約形態。
2、須受害人有損失。損害賠償責任與違約金責任不同,違約金責任不以損失發生為要件,但受害人必須有損失,違約人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3、須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囚果關系。違約人僅對由于自己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4、違約人沒有免責事由。違約人有法定或約定免責事由時,可以免于承擔賠償責任。
二、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需要做哪些鑒定
您好,針對您的人身損害賠償,人身損害賠償需要做哪些鑒定問題解答如下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第17條規定了人身損害賠償的基本項目,這就是: 第一,造成一般傷害的賠償,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第二,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喪失勞動能力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第三,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如果您還想了解其他法律問題,聽律網網還提供了專業的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您再次進行法律咨詢。
三、損害賠償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一)須有違約行為。損害賠償責任適用于履行不能、拒絕履行、不適當履行、遲延履行及遲延受領等諸種違約形態。
(二)須受害人有損失。損害賠償責任與違約金責任不同,違約金責任不以損失發生為要件,但受害人必須有損失,違約人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三)須違約行為與損失之間有囚果關系。違約人僅對由于自己的違約行為所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四)違約人沒有免責事由。違約人有法定或約定免責事由時,可以免于承擔賠償責任。
一、發生借款合同糾紛如何賠償
可以按雙方的約定來進行處理,如果沒有約定的就可以按法定的條款來承擔損害責任,可以要求違約金或者是承擔實際的損失額,這都是可以獲得支持的。
(一)拒絕履行拒絕履行是在合同履行期到來后,一方當事人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合同規定的全部義務。在一方拒絕履行的情況下,另一方有權要求其繼續履行合同,有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金和損害賠償責任。
(二)遲延履行遲延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的履行違反了履行期限的規定。在遲延履行的情況下,非違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支付遲延履行的違約金,在不足以彌補損失的情況下,還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三)不適當履行不適當履行是指當事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合同規定的質量要求,即履行具有瑕疵。
二、商場售貨員承擔侵權責任是什么
商場售貨員承擔侵權責任是存在著違約行為的情況之下,是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商戶侵權商場是否承擔連帶責任,要是具體情況而定。
商場與商戶違約連帶責任是根據相互之間造成的損失來確定責任,因為這是上方共同違約所造成的,就是大家都有錯,只是看錯誤誰大誰小而已來承擔責任。
違約連帶責任即指當事人共同違反合同規定而產生的連帶責任,構成違約連帶責任只須具備當事人有共同違約行為和主觀上有共同過錯,不論是否致他人損害。通俗來說就是共同違約方只要實施了違約的行為或者是出現過錯不履行義務等行為,無論對方有無損失,均因承擔違約責任。
違約連帶責任的承擔除繼續履行合同與支付違約金等方式外,在造成損失并超過違約金的情況下,還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即違約金約定的損失外外,還有其他損失的,也應當賠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違約責任】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