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馬店市哪里能辦理離婚證?
一、駐馬店市哪里能辦理離婚證
內地居民自愿離婚的,男女雙方應當共同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離婚登記。離婚分為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1、協議離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需在1個月內審查處理離婚申請,且還要經過30日的離婚冷靜期才能離婚。
2、訴訟離婚,需要向法院提起訴訟,提交離婚起訴狀。之后法院會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后法院會進行離婚調解,若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
二、戶口在異地,但是在當地辦的結婚證,去哪里辦理離婚手續
1、夫妻戶口在異地,協議離婚不能辦理,協議離婚需要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訴訟離婚需要一方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離婚訴訟,法院會先行調解,調解不成的,進行審理,能確定夫妻感情已經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判決準予離婚。
2、法律依據《民法典》
1第一千零七十六條第一款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2第一千零七十七條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條
[2]《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條
三、在哪里可以辦離婚,在哪里可以辦離婚手續
1、民政局。如果你們雙方都同意離婚且已簽署離婚協議書,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離婚協議書(一式三份,女男各一份,民政留一份)到你們當初領取結婚證的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登記手續;
2、法院訴訟。如果另一方不同意離婚,你只有這條路了,可寫好訴狀,攜帶身份證、戶口本及結婚證的復印件,帶上1000元訴訟費(用不了帶回來),涉及財產不超過20萬元的收費300元,超過20萬元按比例收取。以上是可以在哪里辦離婚手續 的具體地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