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轄權異議裁定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一、管轄權異議的裁定的期限是多久,法律上的具體規定
管轄權異議需要在舉證期間內提出,就是提交起訴狀后的15天,法院收到異議申請后,會在半個月內作出裁決,符合條件的,要移交給有管轄權的法院審理,不符合條件的,會駁回訴訟請求。
二、法院管轄權異議裁定需幾天
法院管轄權異議裁定1提出。收到起訴狀后15天的答辯期內提出。
2審理。法院應在收到異議申請后15日內審理完畢。
3上訴期。不服管轄權異議裁定的,當事人應在10天內提出上訴。
4上訴審。二審法院應在立案后30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 第5條人民法院對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應當認真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異議是否成立的書面裁定。當事人對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依法作出書面裁定。
《民事訴訟法》第159條人民法院審理對裁定的上訴案件,應當在第二審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內作出終審裁定。
引用法規
[1]《關于在經濟審判工作中嚴格執行的若干規定》 第5條
[1]《民事訴訟法》 第159條
三、最高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異議案件的再審審查有哪幾個要點
最高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異議案件的再審審查有以下幾個要點1、審查對象是已經發生效力的關于管轄權異議的一審或二審裁定;
2、審查再審申請的合議庭一般由審判員組成,審查合議庭組成成員可以不通知當事人,一般情況下僅會告知主辦法官;
3、對管轄權異議案件再審申請的審查,應當圍繞再審事由進行程序性審查而不是全面審查,侵權和違約之訴中,訴的可分性成為審查關鍵;
4、合議庭可以根據案情選擇采用徑行裁定、調卷審查以及詢問當事人等方式進行審查;
5、涉及知識產權領域的管轄權異議的再審申請案件由民三庭審查,有涉外因素的管轄權異議的再審申請案件由民四庭審查,除此之外,其他所有的關于管轄權異議的再審審查均由立案一庭負責,而不是和普通再審案件一樣由立案二庭負責。
四、兩個以上同級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如何確定最終管轄法院
刑事訴訟中,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法律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十六條,幾個同級人民法院都有權管轄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審判。在必要的時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審判。
引用法規
[1]《刑事訴訟法》 第二十六條
五、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審查期限是多久?多久可以做出立案或者不立案決定
公安機關受理刑事案件,審查期限是為一個月,重大、復雜的案件,可以延長十五日;
犯罪嫌疑人認罪認罰,符合速裁程序適用條件的,應當在十日以內作出決定,對可能判處的有期徒刑超過一年的,可以延長至十五日。
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的案件,改變管轄的,從改變后的人民檢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計算審查起訴期限。人民檢察院決定采取強制措施的期間不計入審查起訴期限。補充偵查完畢移送人民檢察院后,人民檢察院重新計算審查起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