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辭退員工辦理失業金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該如何規定的
一、公司辭退員工辦理失業金登記需要準備哪些材料,該如何規定的
被公司辭退后,員工辦理失業登記時需要準備好本人的身份證,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失業登記證等有效材料,而且,員工領取失業金的法定條件是在此之前連續繳納失業保險已滿一年,如果勞動關系存續期間公司沒有給員工買失業保險,造成的損失由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二、公司辭退員工需要材料
公司辭退員工如何賠償需依據辭退的具體情形確定是否合法來確定賠償。1、若勞動者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或賠償金。
2、若存在法定情形,即《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條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條之情形,用人單位可單方解除勞動合同,但需支付經濟補償金。其中依據第四十條解除的,用人單位需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
3、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不符合上述情形的,屬于違法解除,應當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補償金的2倍。
引用法規
[1]《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1]《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之情形或第四十一條之情形且不存在第四十二條
[2]《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條
三、員工辭退需要工會做什么,具體的規定是什么
員工辭退實際上不需要工會做些什么。根據我們國家法律當中規定用人單位,如果沒有建立工會的情況下是可以不通知工會的,但是如果說存在著辭退勞動者這樣的一種情況的話,是需要通知工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