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哪些資料?
一、交通事故,賠償需要提供哪些資料
第一,證明原、被告主體資格的證據
提交身份證明資料,當事人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糾紛中死者家屬的,應提交死者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證明及繼承人基本情況的證明。 提交肇事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相關關系的證明。
提供受損車輛的所有人、實際支配人、駕駛人的證明及互相關系的證明
第二,交通事故證明具有訴訟及代理資格的證據
原告委托他人代為訴訟的,應提交由委托人簽名或蓋章的授權委托書
第三,證明雙方當事人發生交通事故及其他證明訴訟請求的證據
提交交通事故的責任認定書、交通事故賠償調解書或調解終結事故等證明材料,法醫鑒定材料、交通事故傷殘評定書或傷殘重新評定書。
人身受損的,提交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書、出院證明書、轉院證明書。醫療費發票、傷者誤工工資證明、護理人員的工資證明、殘疾用具價格證明、供養人的基本情況證明、交通費住宿費發票。
【法律依據】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二十九條,保險公司應當自收到被保險人提供的證明和資料之日起5日內,對是否屬于保險責任作出核定,并將結果通知被保險人;對不屬于保險責任的,應當書面說明理由;對屬于保險責任的,在與被保險人達成賠償保險金的協議后10日內,賠償保險金。
引用法規
[1]《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 第二十九條
二、交通事故需要賠償哪些費用,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
根據你的問題解答如下一般車禍的賠償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和營養費。1.醫療費的賠償標準醫療費需要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及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及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
2.誤工費的賠償標準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人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
3.護理費的賠償標準護理人員有收人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4.交通費的賠償標準交通費一般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
5.住院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標準住院伙食補助費可以參照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予以確定。
6.營養費的賠償標準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條誤工費根據受害人的誤工時間和收入狀況確定。誤工時間根據受害人接受治療的醫療機構出具的證明確定。受害人因傷致殘持續誤工的,誤工時間可以計算至定殘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誤工費按照實際減少的收入計算。受害人無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計算;受害人不能舉證證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狀況的,可以參照受訴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業上一年度職工的平均工資計算。《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四條營養費根據受害人傷殘情況參照醫療機構的意見確定。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條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十四條
三、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交通事故索賠需要哪些證據
發生交通事故后,大家想的最多的就是索賠,無論您是選擇跟對方和解結案還是訴訟結案都需要證據,充分且有力的證據一定是有利于我們索要賠償的,那么我們需要準備哪些證據?首先就是原件,基本案件關于醫療費發票、交通費發票、住宿費發票,以及購買一些營養費或者殘疾輔助器具的發票都需要留存;其次就是證明類,如果是一些沒有直接證據可以提交的賠償類別,就需要相關部門出具證據,舉個最常見的例子,誤工費證據,可能就需要單位提供相應的誤工證明,這一類的證據需要寫的盡可能詳盡,加蓋公司公章,還要注意留下經辦人的簽名和聯系方式,這樣做第一個是為了增加證明力,第二呢也是為了方便法院核實。
四、發生交通事故,進行保險理賠需要哪些材料
1、出險通知書填寫并加蓋公章(私車需蓋私章);
2、交通事故仲裁單位出具的調解書、責任認定書或有關政職能部門的證明;
3、保險公司的定損單;
4、車輛的修理發票及維修清單、施救費;
5、第三者車損修理發票及維修清單、施救費、物損發票;
6、如有一次性賠償的,需提供一次性賠償憑證;
7、肇事車輛的行駛證正、副本及司機駕駛執照正、副本復印件(私車還要提供被保險人身份證復印件);
8、保單復印件。
五、交通事故中理賠需要什么材料,有哪些法律規定
1、保險保單正本或保險單正本復印件;
2、事故發生地交警出具的具有簽章的事故責任認定書;
3、汽車維修行業正式專用的發票;
4、肇事時正在駕駛的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復印件、發生事故的車輛的行駛證復印件等。
六、交通事故賠償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發生交通事故要申請工傷賠償需提交的材料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一般事故責任認定中會有基本的描述和確認)。
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供傷殘鑒定及賠償數額依據。
8、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9、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鑒定書)。
10、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證據。
11、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如果對責任認定不服的,應該準備相關證據爭取推翻認定,不過,實踐中很難)。
12、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13、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14、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這些情況也可以認定為工傷根據勞動部《關于發布〈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第八條規定,職工由于下列情況之一負傷、致殘、死亡的,可認定為工傷
1、從事本單位日常生產、工作或者本單位負責人臨時指定的工作的,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本單位負責人指定但從事直接關系本單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 經本單位負責人安排或者同意,從事與本單位有關的科學試驗、發明創造和技術改進工作的;
3、 在生產工作環境中接觸職業性有害因素造成職業病的;
4、 在生產工作的時間和區域內,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傷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緊張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5、 因履行職責遭致人身傷害的;
6、 從事搶險、救災、救人等維護國家、社會和公眾利益的活動的;
7、 因公、因戰致殘的軍人復員轉業到企業工作后舊傷復發的;
8、 因公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傷害或者失蹤的,或因突發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經第一次搶救治療后全部喪失勞動能力的;
9、 在上下班的規定時間和必經路線上,發生無本人責任或者非本人主要責任的道路交通機動車事故的;
10、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況。
引用法規
[1]《關于發布〈企業職工工傷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 第八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