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是否可以構成累犯
一、交通肇事罪可以成立累犯嗎
1、交通肇事罪不會構成累犯。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構成主觀方面就是過失,是過失犯罪。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一般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規定的期限,對于被假釋的犯罪分子,從假釋期滿之日起計算。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六十五條
二、犯了交通肇事罪能不能取保候審,應當如何辦理
可以。1、取保候審的條件
《 刑事訴訟法》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一)可能判處管制、拘役或者獨立適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三)患有嚴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懷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嬰兒的婦女,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
(四)羈押期限屆滿,案件尚未辦結,需要采取取保候審的。
取保候審、監視居住由公安機關執行。
2、取保侯審的辦理及形式
《 刑事訴訟法》第五十二條 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親屬有權申請取保候審。
第五十三條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決定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審,應當責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證人或者交納保證金。
引用法規
[1]《 刑事訴訟法》 第六十五條
[1]《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二條
[2]《 刑事訴訟法》 第五十三條
三、交通肇事罪能否辦理取保候審,法律有哪些規定
犯交通肇事罪的若滿足相關適用條件是能取保候審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
四、交通肇事罪會取保候審嗎,有沒有規定?
犯交通肇事罪的若滿足相關適用條件是能取保候審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對可能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采取取保候審不致發生社會危險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