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取小孩撫養權如何爭取?
一、怎樣爭取小孩撫養權,怎么爭取撫養權
你好,關于上述的問題,解答如下第一,他有惡性傳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一方面不能全身心地照顧好孩子,另一方面對孩子的健康成長也會帶來影響;第二,女方長期在外不回家,不盡撫養義務的。說明女方給予孩子的母愛是很有限的,對孩子不予關心,不利于孩子的成長;第三,男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喪失生育能力的。第四,男方年紀偏大,再次生育的機率較小,而女方卻處于較好的生育期的。第五,女方有不良嗜好或其他品質問題,可能會影響孩子身心健康成長成長的。第六,女方收入較低,且工作不穩定,沒有固定住所的,不能給孩子一個良好的外部生活環境。第七,若你們已經分居時間較長,分居期間孩子一直隨你一起生活,孩子所在的幼兒園或小學在你們所生活的附近區域,孩子已經習慣了那里的生活、學習環境,改變環境會對孩子成長不利,因此也是你爭取孩子撫養權的重要因素之一。這些就是小孩撫養權怎么爭取的答案了,如您情況比較復雜,聽律網網也提供律師在線咨詢服務,歡迎你詢聽律網網專業律師。
二、爭撫養權,應該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爭取到孩子的撫養權除了客觀情況,其實還是有一定技巧的。一般來說,要注意如下問題首先,要證明一方經濟狀況良好的,應提交工資單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證明,或提交有關居住情況的證據,這些證據都有利于法庭判決認為你能給孩子更好的居住環境和成長環境;其次,如果涉及10周歲以上未成年子女的,應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隨父親或母親生活的相關證明,畢竟不論外部環境如何優越,也比不上孩子的意愿,法庭也會綜合各方面考慮,充分考慮孩子的意愿。法院在處理撫養問題上,會認真聽取十周歲以上孩子的意見,并做筆錄入卷。在離婚前或離婚過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隨自己生活是尤為重要的。十周歲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們這一代人更為成熟,對于離婚的含義及后果都基本了解,雖然這樣會對其造成傷害,但這種傷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對其成長最為有利一方撫養,算是對其的補救吧。
三、如何爭取撫養權,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如何爭取孩子
作為女方,以下情形爭取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較大第一、兩周歲以內的子女一般隨母親生活。如果孩子年齡在兩周歲以內,雙方都爭取孩子撫養權,且達不成一致意見的,除非女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從而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般法院會將撫養權判給女方第二、十周歲以上,雙方對撫養權歸屬發生爭執的,要考慮該子女的意見。因此,如果孩子已經十周歲或者更大一些,要爭取到孩子撫養權,必須得到孩子的認同,讓孩子更愿意跟母親一起生活。當然讓孩子作這樣非此即彼的選擇未免有些殘酷的。第三、對于兩周歲以上十周歲以下的孩子,女方爭取孩子撫養權可優先考慮的情形如下1.女方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隨女方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3.無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的4.在男女雙方的撫養條件,如工作穩定程度、收入情況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對于夫妻感情破裂有過錯,如,有家庭暴力、有證據證明的婚外情等,孩子判歸女方的可能性較大。
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賭博、酗酒等惡習等。考慮到其惡習對孩子成長有不利影響,法院一般會將孩子判歸女方。
6.如果男女雙方均無明顯過錯,各方面條件都相當,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質好一些,更有時間照顧孩子,得到孩子撫養權的可能性就會更大。
8.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另外,在有利于保護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雙方協議輪流撫養子女的,可予準許。但是具體操作一定要科學合理,必須保證孩子的健康成長。
四、爭撫養權,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
您好!關于您咨詢的“爭撫養權,怎樣爭取孩子的撫養權”問題回復如下 男方爭取孩子的撫養權需要提供以下有利的條件1、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取證,距離學校較近,對孩子入學、生活最為有利的一方更有可能獲得撫養權;
2、一方的思想品質,就在爭取孩子撫養權方面尤為重要;
3、長期帶孩子的父母的意見及身體情況也是影響孩子撫養權的一個重要方面;
4、證明自己經濟收入狀況良好,與對方有差異;
6、受過高等教育更利于對孩子的教育;
5、孩子的意見相當重要。【法律條文】:《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1、兩周歲以下的子女,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子女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子女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3、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子女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隨其生活,對子女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子女共同生活的。《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
4、父方與母方撫養子女的條件基本相同,雙方均要求子女與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單獨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幫助子女照顧孫子女或外孫子女的,可作為子女隨父或母生活的優先條件予以考慮。
五、如何爭取孩子撫養權,怎樣爭取子女撫養權
子女的撫養權可以由雙方協商,協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向法院提交以下證據材料,爭取撫養權1、關于雙方經濟條件、身體狀態的證據取證證明自己收入情況、身體狀態比較優越;
2、關于雙方思想品質、生活習慣的證據取證證明自己的思想品質、生活習慣更好;
3、雙方父母基本條件的證據關于父母身體、教育、照顧孩子的意愿等基本條件的證據;
4、孩子生活環境方面的證據;
5、孩子的意見的證據,八周歲以上的子女的意見很重要。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系,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后,子女無論由父或者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后,父母對于子女仍有撫養、教育、保護的權利和義務。離婚后,不滿兩周歲的子女,以由母親直接撫養為原則。
已滿兩周歲的子女,父母雙方對撫養問題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雙方的具體情況,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則判決。子女已滿八周歲的,應當尊重其真實意愿。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