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公司應具備哪些條件?法律有明確規定嗎?
一、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有哪些,有沒有法律規定
成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條件包括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股份發行、有公司名稱、公司章程以及有公司住所等,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二、成立分公司的條件有哪些??
設立分公司的具體條件1、公司的登記事項包括名稱、營業場所、負責人、經營范圍。并且分公司的名稱應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分公司的經營范圍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2、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審批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3、登記應提交下列文件首先,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其次,公司章程以及由公司的公司登記機關加蓋印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另外,營業場所使用證明。最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資格,其資產不能承擔責任時最終應總公司來承擔。
三、成立股份有限公司,需具備的條件有哪些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為發起人,其中須有半數以上的發起人在中國境內有住所。
2、發起人認繳和募集的股本達到法定資本最低限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
法律依據:
《公司法》第六條【公司登記】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六條
四、私人投資公司成立條件是什么
根據《公司法》第二十三條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三)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四)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五)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二十三條
五、要想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要滿足哪些條件
根據《公司法》第七十六條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⒈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⒉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⒊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⒋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⒌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⒍有公司住所。
引用法規
[1]《公司法》 第七十六條
六、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具備的條件包括哪些
1、發起人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發起人認購的股本總額或者募集的實收股本總額;
3、股份發行、籌辦事項符合法律規定;
4、發起人制訂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設立的經創立大會通過;
5、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6、有公司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