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訴法中關于離婚的相關規定
一、關于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民訴法是怎樣規定的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二、關于起訴離婚,可在外地起訴嗎民訴法是怎樣規定的
可以。
起訴離婚,可在外地起訴。
法律規定,夫妻雙方離開住所地均超過一年,一方起訴離婚的,由被告的經常居住地的法院管轄;如果沒有經常居住地的,則可以由原告起訴時的居住地的法院管轄。
也就是說夫妻雙方都離開住所地超過一年的,可以異地起訴。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二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二條
三、民法典規定起訴離婚后撤訴,以后還能起訴離婚嗎
可以。
可以,但如果沒有新情況、新理由,應當在六個月后起訴。
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原告在六個月內起訴的,不予受理。因此,無論是因為什么原因撤訴的,沒有新情況新理由的,撤訴六個月內不能再次起訴離婚。但對離婚撤訴后發現有新情況、新理由的,可以不受上述時間限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二百一十四條
原告撤訴或者人民法院按撤訴處理后,原告以同一訴訟請求再次起訴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原告撤訴或者按撤訴處理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六個月內又起訴的,比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七條第七項的規定不予受理。
引用法規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二百一十四條
[2]《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一百二十七條
四、離婚起訴當庭能撤訴嗎,法院會撤訴嗎
您好!關于“離婚起訴當庭能撤訴嗎,法院會撤訴嗎”的回復如下是可以的,那一般情況下,需要符合哪些情形,人民法院才會裁定準予撤訴呢(一)申請撤訴的人是提起訴訟當事人本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或者經過特別授權的委托代理人。(二)申請撤訴是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強迫。(三)申請撤訴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即撤訴不得侵犯國家、集體或者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規避法律。(四)申請撤訴必須在宣判以前提出。 人民法院一旦裁定準予撤訴,則不再繼續行使審判權,訴訟即告終結。原告撤訴的離婚案件。沒有新情況、新理由,6個月內又起訴,人民法院不會再受理。
五、女方起訴離婚又撤訴還能再起訴嗎,法律有哪些規定
女方起訴離婚后又撤訴的,如果在6個月內沒有任何正當理由重新起訴的,法院是不會受理的,也就是說,如果這6個月內有新情況重新起訴離婚的,法院應該受理。所以,女方在撤訴之前應該考慮清楚相應的法律后果,撤訴也必須是女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六、家庭暴力的離婚糾紛可以異地起訴嗎家庭土地糾紛可異地起訴嗎,怎么解釋的
對于家庭土地糾紛可異地起訴嗎的規定,是可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十四條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如何確定借款合同履行地問題批復“借款合同是雙務合同,標的物為貨幣,貸款方與借款方均應按照合同約定分別承擔貸出款項與償還貸款及利息的義務,貸款方與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約定義務的地點。依照借款合同的約定,貸款方應先將借款劃出,從而履行了貸款方所應承擔的義務。
因此,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確定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十四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