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車轉讓協議無效,私下簽署無效!
一、機動車不過戶,私下寫份轉讓協議是否有效
機動車不過戶,私下寫份轉讓協議,協議有效。但是法律規定,機動車雖然自交付時發生物權變動,但是不過戶登記的,不能對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四條,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自交付時發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四條
二、賣車協議不過戶,有法律效力嗎
這個買賣協議是具法律效力的,受法律保護。但是二手車不辦過戶,只簽協議存在著法律風險。
規定,當事人之間已經以買賣方式轉讓并交付機動車但未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發生交通事故后屬于該機動車一方責任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部分,由受讓人承擔賠償責任。根據交警部門做出的事故責任認定書而定,由新車主承擔,但須舉證。
所以協議是有效的,但是車不過戶可能會對以后的所有權歸屬產生糾紛,建議還是及早辦理過戶。
根據規定,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駕駛員無法承擔責任的,由車主承擔相關賠償責任。
所以車輛轉手后未過戶,出了事故由車主承擔責任,即車輛管理所登記的姓名。
三、汽車不過戶,有轉讓協議,能順利過戶嗎
1.有轉讓協議,汽車還是能夠過戶的。
2.有了轉讓協議,當事人還需要到二手車交易市場,辦理相關交稅和費用的手續,然后才可以到交警部門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
3.法律鏈接《機動車登記辦法》第十四條已注冊登記機動車的所有權發生轉移,且原機動車所有人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在同一車輛管理所管轄區的,現機動車所有人應當于機動車所有權轉移之日起三十日內,填寫《機動車登記申請表》,持下列資料,向機動車管轄地車輛管理所申請過戶登記,并交驗車輛
(一)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
(二)《機動車登記證書》;
(三)機動車來歷憑證;
(四)解除海關監管的機動車,應當提交監管海關出具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
(五)《機動車行駛證》;
(六)申請辦理過戶登記的機動車的標準照片;
(七)按規定需要改變機動車登記編號的,還應當交回機動車號牌。
引用法規
[1]《機動車登記辦法》 第十四條
四、車輛轉讓未過戶,有買賣合同,但對方一直不來過戶,怎么辦
1、可以起訴要求對方辦理過戶手續;另外雖沒有過戶,但有協議可以證明車輛已經轉讓,萬一車輛有什么糾紛,也與你沒有關系。所以必須放好協議。
2、所需材料
(一)《機動車注冊、轉移、注銷登記/轉入申請表》原件;
(二)現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三)機動車所有權轉移的證明、憑證原件或者原件及復印件。其中,二手車銷售發票、《協助執行通知書》和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等單位出具的調撥證明應當是原件;
(四)《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車輛解除監管證明書》或者海關批準的轉讓證明原件(海關監管的機動車);
(五)行駛證原件;
(六)機動車查驗記錄表原件(張貼機動車標準照片和車架號拓印)。
(七)機動車登記證書原件;
(八)機動車標準照片1張;
(九)《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由代理人代理申請的機動車登記和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