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未買社保,工傷賠償如何計算?
一、用人單位沒有為員工買下社保,工傷賠償如何計算
1、若用人單位無為員工買下社保或者無足量為員工買下社保,導致員工發生工傷的話,則相應的賠償由用人單位承受或者補足差額。
2、賠償范圍包括掛號費、醫療費、藥費、住院費、交通費等依發票計量,停職留薪期間,原薪水待遇不變(加班費除外)
3、傷殘補貼金7個月薪水,一次性工傷醫療補貼金1個月薪水,一次性傷殘就業補貼金。
二、工人工傷死亡賠償金怎么算,工傷賠償金的計算標準?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二) 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傷殘津貼、供養親屬撫恤金、生活護理費由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根據職工平均工資和生活費用變化等情況適時調整以上就是對工人工傷死亡賠償金要怎么計算的解釋。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三、在計算賠償的時候,植物人不算工傷一次性賠償金的嗎
1、工傷達到了植物人狀態的(一般會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不支持一次性賠償。
2、《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恤金之和不應高于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范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引用法規
[1]《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五條
[2]《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