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繼承人放棄繼承權可以嗎?法律依據是什么?
一、法定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權嗎,法律依據是什么
律師解答
法定繼承人可以放棄繼承權。但繼承人應當在遺產處理前,明確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
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人必須是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繼承人,而且這種意思表示應由其本人親自作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開始后,繼承人放棄繼承的,應當在遺產處理前,以書面形式作出放棄繼承的表示;沒有表示的,視為接受繼承。
受遺贈人應當在知道受遺贈后六十日內,作出接受或者放棄受遺贈的表示;到期沒有表示的,視為放棄受遺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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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條
二、法定繼承人有哪些,法定繼承人的繼承順序是怎樣的
法律分析
屬于法定繼承人的人員一般包括被繼承人的合法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順序一般為,繼承開始后,由配偶、子女、父母繼承,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不繼承;沒有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的,由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
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三、法定繼承人具體不包括哪些人
1.法定繼承權不包括的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外的人,如叔叔、伯伯、姑姑等。
2.法定繼承,是根據法律直接規定的繼承人的范圍、繼承人繼承的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及遺產分配原則繼承被繼承人遺產的一種繼承方式。
3.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一)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編所稱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
本編所稱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本編所稱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系的繼兄弟姐妹。
引用法規
[1]《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條
四、不屬法定繼承人的包含什么
1、除了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人以外都不屬于。
2、繼承人法定繼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樯优?、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除此之外都不屬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