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損害賠償訴訟狀交給誰,法律有哪些規定
一、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訴訟狀交給誰,法律有哪些規定
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訴訟狀交給法院,因為人民法院是屬于我們國家法律當中明確的規定案件的審判機關。一般情況之下關于交通事故方面的一些損害的賠償方面的問題,首先是雙方當事人協商來進行處理,如果協商不成的狀況之下,就是需要根據雙方事實的具體情況來要求起訴。
二、交通事故起訴后不賠償怎么辦,法律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起訴后不賠償的,此時是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的,在向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之后,此時被執行人的財產是會被人民法院采取一系列的措施的,在嚴重情況下,如果是賠償義務人拒不履行判決的,還會構成刑事犯罪。
三、交通事故起訴期間的誤工費可以要求賠償嗎,法律規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起訴期間的誤工費也是可以要求肇事者一方進行賠償的。但是在誤工費計算的時候,是需要按照法定的標準來計算的,此時是不能超過法定的限額來請求誤工費的賠償的,如果是超過限額的,此時肇事者是可以不賠償的。
四、交通事故賠償不滿意是否可以起訴,有哪些法律規定
律師解答
交通事故賠償不滿意可以起訴。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條的規定,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
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八十四條
當事人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解決道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爭議
(一)申請人民調解委員會調解;
(二)申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
(三)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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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規
[1]《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條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
[1]《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八十四條
五、交通事故無傷亡的賠償爭議可以起訴嗎,有哪些法律規定
交通事故沒有造成人員傷亡,產生賠償爭議之后仍然可以向法院起訴,未造成人員傷亡不代表不承擔侵權責任,如果起訴處理賠償爭議,只要原告有起訴的主體資格,有交通事故賠償爭議的事實和理由,法院具有管轄權等,法院就應該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