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是否可以訂立合同?訂立合約形式有哪些?
一、未成年人可以訂立合同嗎,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一、未成年人可以訂立合同嗎18周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18周歲以下的公民都是未成年人,但是關于其行為能力卻分為三種情形。第一類是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二類是10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他們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可以進行與他的年齡、智力相適應的民事活動。第三類是不滿10周歲的未成年人,他們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只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動。
根據合同法第47條的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由此可見,年滿16周歲以上不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勞動收人為主要生活來源的,有權依照合同自由原則訂立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原則上都無權訂立合同,但是如果他們訂立的合同被其法定代理人追認,則合同有效。無論如何,限制民事行為能力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訂立純獲利益而不必經其法定代理人追認。
二、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哪些
當事人訂立合同的形式有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和其他形式。
1、口頭形式,是以口頭語言的方式訂立合同,其意思表示是用口頭語言的形式來表示的。
2、書面形式,是以文字等有形的表現方式所訂立的合同。如合同書、信件和數據電文。
3、其他形式是指不同于書面形式和口頭形式的公證形式、鑒證形式等。訂立合同采用何種形式,通常由當事人自由選擇。但法律、行政法規規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或者當事人約定采用書面形式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二、訂立合同有哪些形式,規定是什么
法律分析訂立合同存在以下形式
1、根據合同雙方當事人締約方式可分為要約形式、承諾形式、其他形式;
2、根據所訂立合同的不同表現形式可分為口頭形式、書面形式、其他形式。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七十一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約、承諾方式或者其他方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一條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三、合同是哪些主體之間簽訂的,有哪些相關的規定
法律分析
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訂立的民事協議。民事主體包括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根據法律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條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第四百六十四條合同是民事主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協議。婚姻、收養、監護等有關身份關系的協議,適用有關該身份關系的法律規定;沒有規定的,可以根據其性質參照適用本編規定。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條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四條
四、訂立合同,有哪些形式
1、雙方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
當事人訂立合同,可以采用書面形式、口頭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書面形式是合同書、信件、電報、電傳、傳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的形式。
以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能夠有形地表現所載,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電文,視為書面形式。
引用法規
[1]《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六十九條